命根「皮開肉綻」險不保 重機騎士衰被酒駕男撞到倒地不起
一位男子酒駕撞傷重機騎士,遭法院判刑6月。(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位陳姓男子在彰化某小吃店喝了38度高粱酒仍開車上路,不幸撞上一位黃姓重機騎士,造成其陰莖、陰囊、睾丸有開放性傷口,經酒精呼氣測試,陳男酒測值每公升高達1.13毫克。南投地院審後,判刑6月,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今年8月2日間,陳男在彰化縣二水鄉一間小吃店喝了38度高粱酒後駕車,而行經南投縣名間鄉員集路縣152線45公里處時,陳男橫越雙黃線,黃姓重機騎士閃避不及便猛烈撞上,倒地不起。
經送醫後,黃姓重機騎士身上多處擦挫傷,此外更造成其陰莖、陰囊、睾丸開放性傷口,所幸生命無大礙。而陳男在醫院實施酒精濃度測時,酒測值達每公升1.13毫克,檢方依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等罪將起訴。
南投地院審理期間,法官認爲陳男明知酒精對人的意識有不良影響,仍漠視公衆及駕駛人的用路安全,執意酒駕上路,實在危害不輕。法官考量陳男有酒駕前科,且未與被害人和解,8日依公共危險罪部分判刑4月,過失傷害罪判刑3月,應執行6月,得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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