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騎車自摔亡 孝子挖真相獲640萬國賠!加告南投警僞造文書
▲婦人張陳燕嬌(左二)騎車自摔死亡,大兒子發現(左一)發現路面破損提國賠。(圖/家屬提供)
長年照顧臥病先生的婦人張陳燕嬌,在南投縣警察局擔任工友,2018年某日早上騎車上班途中自摔身亡。家屬隔年發現事故現場路面破損,是導致死者摔車原因提出國賠。國賠小組卻以警方提出資料顯示路面狀況良好駁回,經向南投地院提國家賠償,法官要求警方重提現場資料,確認路面破損與自摔身亡有因果關係,南投縣政府應賠家屬共640萬餘元。家屬再告隱匿證據的員警僞造文書,希望他認錯,還原真相。
在南投縣警察局擔任工友的張陳燕嬌,2018年12月5日早上7點半,騎機車上班途中,在南投市千秋路突然自摔,人撞上交通號誌杆重傷,經送醫急救,仍於當天中午不治身亡。家屬悲痛辦喪事送母親一程,對於警方說是自摔引發車禍,只能接受。
▲死者兒子隔年母親節回到現場悼念母親,發現路面破損,認爲是造成母親摔車原因。(圖/家屬提供)
死者大兒子張先生隔年5月母親節重回事故現場悼念,發現道路有部分重鋪補丁,出現有不平整及裂痕情況,懷疑母親因此才摔車,經與父親、弟弟討論後,決定提起國家賠償。然而,國賠小組根據警方提供的現場資料,顯示「路面無缺陷」,研判應是超車不慎或車速過快導致自摔,不予賠償,家屬再向南投地院打國賠官司。
張先生說,該段道路是直路,經調出2015年GOOGLE街景地圖發現當時路面就有瑕疵,2018年惡化到高低落差2公分,最寬處15公分,直到今年縣府才重新鋪設該路段約300公尺。員警在相驗報告中清楚說明路面有破損,並記載落面落差2公分,破損範圍長190公分、寬15公分。母親所騎機車前、後輪右側胎壁都有白灰色路面擦撞痕跡,再加上刮地痕跡可證明機車是經過破損處導致失去平衡失控摔車,母親才撞上號誌杆死亡,可見南投縣政府在公共設施道路管理有嚴重缺失,與事故發生有相當因果關係。
▲家屬查詢谷歌街景圖,發現該處破損在2015年就有。(圖/翻攝Google Maps)
他也說,另外,母親抽血檢測酒精濃度爲5.5mg/dL,換算百分比濃度爲0.0055%。母親長期吃素,事故前是要去警察局上班,不可能喝酒。應是人體重傷期間,組織產生乳酸和乳酸去氫酶,加上使用生化酵素法檢測,因此受影響。
南投縣政府則堅稱,死者是超速超車自摔失控致死,警告標誌沒有設置不當,如果認爲他們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死者也有過失。
▲▼死者機車右側胎壁有灰白色擦痕,警方在法院發函後,才提供跡證4的路面破損現場圖。(圖/家屬提供)
法官審理後認爲,從死者事發時後方騎士證詞及監視器畫面,發現死者騎機車「彈了一下」就摔倒,排除與其他車輛引發事故,加上從刮地痕跡延伸研判,死者確實因爲該處破損導致摔車,縣府是道路管理養護單位,應負國家賠償責任。審酌後認爲,死者照顧長期臥病在牀的先生10年,兒子都離鄉在外地工作,縣政府應賠償死者丈夫219 萬3582 元,死者3名兒子各140 萬4667 元,共賠償640萬7573元。全案可上訴。
張先生說,處理事故的吳姓警員明明有發現路面破損並記錄,偵查隊顏小隊長更認真重回現場仔細測量,這些資料最後卻遭隱匿,導致國賠申請未過,還要法官發函要求,才重新檢附上去。他提到母親生前說「警察很辛苦,常受上級長官壓力,要多體諒!」如今卻自己人搞自己人,情何以堪。
他說,吳員日前已調到中興分局擔任偵查佐,他認爲處理交通案件都可以這樣搞,現在改辦刑事案件,民衆會放心讓他辦嗎?日前已對該名吳姓警員提出僞造文書告訴,「有蓋章的都跑不掉」,希望吳員能認錯,將隱匿事實說明清楚,還媽媽清白。
南投縣政府對此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已上訴。南投警分局則說,本案家屬在國賠訴訟判決前就向地檢署提自訴,對吳員提告,目前案件偵查中,不便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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