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使詐關瓦斯 女同學淋浴沒熱水求援他裸身衝浴室猥褻
男大生使詐關瓦斯,女同學淋浴沒熱水求援他裸身衝浴室猥褻。(中時資料庫)
臺北一名已要完成體育課課程爲由,約同班女同學從新北某大學校門口騎單車到桃園大溪老街,又向女方謊稱騎完車後要回家讀書可以到他住處洗完澡後回家,事後竟女方到他住處沖澡時,偷偷關掉熱水器,當女生在浴室內詢問時,他趁隙全裸闖進浴室,對女同學猥褻,嚇得女同學衝出浴室迅速穿好衣服後逃跑。男大生事後遭提告,經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上訴後遭臺灣高等法院駁回。
根據判決書記載,張男與A 女爲同學,108 年11月2 日用LINE通訊軟體,以完成體育課程之作業爲由約A 女騎單車,2 人相約於108 年11月10日週日10點,從新北市某大大學門口開始騎單車至桃園市大溪老街,張男還向A 女說,下午還要讀書,隨身包包可以先放在三峽租屋處,並在騎完單車可以在其租屋處沖澡。
A 女因此於108 年11月10日早上和張男在新北市三峽區碰面後,先至張男租屋處 放物品,一起從新北市臺北大學門口開始騎單車至桃園市大溪老街,再搭公車回張男的租屋處拿東西。
到了下午約15時許,A 女在男同學租屋處內浴室將浴室門鎖起來開始沖澡,但衝到一半卻發現沒有熱水,於是詢問張男爲何沒有熱水,張男卻多次詢問A 女:「要不要幫你看一看」,但都遭到拒絕。
但張男卻偷偷脫去自己全身衣物,以10元硬幣把廁所的鎖轉開要強行把門推開,A 女一邊尖叫,一邊以手把門用手抵住,卻因力氣過小抵不住,張男當場就衝進浴室內,以左手拿蓮蓬頭,右手握拳碰觸A 女的肩膀,硬要把A 女的身子轉正想看A 女的身體,以此方式對A 女爲猥褻。
但事後卻後因看到A 女很害怕的臉,才停止其動作,A 女這時趁隙衝出浴室,張男跟着衝出,A 女又連忙跑回廁所將門鎖上,穿好衣服後立刻離開現場,事後再報警提告。
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審判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但男方上訴,高等法院審酌被告爲滿足自身慾念,不顧A女方反對而猥褻,侵害女方身體自主權,對A 女造成身心傷害,張男雖在其所就讀的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中並沒有第一時間坦承犯行,但在檢警機關介入調查後即坦承全部犯行,態度還稱良好,但因未能與女方達成和解,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