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強押女大生伴遊 上銬性侵還喂毒
新竹縣已婚鄭姓男子不滿小他14歲的女友林姓女大生,在他與妻子離婚後要求分手,去年4月強押女大生伴遊12天,還強喂毒品並性侵,雖然鄭男說兩人是開心出遊,女大生卻說「我不覺得是去玩」;臺中高分院依妨礙自由、強制性交等三罪,判鄭男5年10個月徒刑。
帶着黑框眼鏡、長相斯文的鄭姓男子(36歲),實際上卻是個恐怖情人。已婚的他卻又和林姓女大學生交往,他和妻子離婚後,女大生卻要求分手,鄭男不甘心 帶了電擊棒到臺中強行押走女大生整整12天,就像《犀利人妻》的真實版。
檢警調查,鄭男用電擊棒、生魚片刀與玩具手槍威脅林女,期間不但把女大生雙手銬住,還強行餵食毒品甚至性侵,直到警察找上門,女大生才獲救,鄭男被捕後,還企圖想用衣袖自殺。
鄭男應訊時辯稱兩人是開心出遊,但女子卻反駁說「不覺得是去玩」,而且出遊照片女子表情木然沒笑容,法官不採信鄭男說詞,18日依妨害自由、強暴喂毒、強制性交等三罪判鄭男7年6個月徒刑,應執行5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