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藝大校長詹景裕申請獎勵 遭監院以未迴避裁罰 提告抗罰結果出爐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長詹景裕遭監察院以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裁罰6萬8000元,詹不服提告,臺北地方法院撤銷裁罰。(本報資料照片)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長詹景裕遭監察院以他申請獎勵案,卻擔任主席參與審議未自行迴避且覈撥獎勵金,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裁罰6萬8000元,詹不服提告,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認定,他有自行迴避且獎勵金髮放只是形式審查,撤銷裁罰,可上訴。

詹從2016年起擔任南藝大校長,就他本人「教師學術研究及創作展演成果獎勵」申請案,監察院指控他在審議會議擔任主席參與審議未自行迴避,且於後續覈撥獎勵金之籤陳批示「可」並核章決行,違反利衝法規定。

詹提起行政訴訟主張,他在會議中遵守迴避原則,讓會議議程合法進行併爲決議,他覈批會議紀錄之行爲,只是單純執行會議決議事項之行政程序,並無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故意或過失可言。

臺北地院審酌證人證詞,認定詹男在會議案有關其個人獎勵申請案已自行迴避,只是會議紀錄人員漏未爲迴避之記載,且詹就會議紀錄中獎勵金髮放之籤陳批覈僅屬形式審查,並無裁量權限,沒有無違法之故意,撤銷監院對他的6萬8000元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