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敲定5G基地臺補助辦法 4大電信商今年瓜分「99億元大紅包」

中華電信5G與4G共構基地臺(資料照片中華電信提供)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NCC3日通過「補助5G網路建設作業要點」,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電信商建設新的基地臺,只要超過原「5G事業計劃構想書」承諾的各年度建設數量,都能列入補助申請對象,補助金額則是依據電信商標得的頻譜數量,以及基地臺增建數量,包含中華電、遠傳、臺灣大、臺灣之星等4大電信商於110年(含109年建設)將可獲總額99.23億元的政府補助款。翁柏宗表示,依照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劃第三期預算,已覈定提供補助給電信商,希望透過補助加速5G建設,原本電波人口涵蓋率由5年50%增爲85%,時間上則由5年達成85%涵蓋率,提前爲2年半完成。NCC基礎設施與與資通安全處處長鄭明宗指出,整個補助計劃是5年共框列266億元,目前已確定的預算是110年(含109年)99.23億、111年55.73億,112年起加入使用國產器材的數量做爲補助參考(約40%)。

▲NCC通過「補助5G網路建設作業要點」,確認政府補助5G基地臺建設經費分配比例。(圖/NCC) NCC表示,前瞻5G基礎建設計劃是提升國家數位競爭力的重要政策,將依「公平、明確及易操作」原則,以「建設競賽機制計算補助金額:

一、電信業者所提「5G事業計劃構想書」承諾之各年度建設5G基地臺數量爲基準,就超過部分始予以補助,並將補助比率依建設數量、頻率數量及新建網路(包括基地臺)使用國產廠牌設備比例分別設定級距

二、超過門檻數愈多補助比率愈高,使業者間彼此競爭,帶動國產廠牌設備之發展

三、申請補助基地臺訊號涵蓋位置及空間選擇,應以公共建設及國家利益思維戰略地區優先考量,並保留部分經費供5G垂直場域申請,以促進智慧製造等相關應用發展。

四、申請人每年度申請補助金額以不超過其該年度建置費用總金額之49.99%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