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洗錢 虛擬通貨業 7月起強制KYC

從比特幣錢包餘額加密貨幣投資交易生態 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早已納入洗錢防制範圍,如今正式框列業者。圖/本報資料照片

虛擬通貨平臺被納入洗錢防制範圍。加密貨幣和數位資產市場相關業者,包括顧問行銷公司、平臺和交易所等,7月1日起須落實認識客戶(KYC)和洗錢防制(含實地查覈、交易監控通報義務,即業者必須在兩個月內通知現有客戶重新開戶,否則7月1日之後將不能交易,更不用說把加密貨幣轉出爲新臺幣法幣

業者指出,主要是行政院近日正式畫定洗錢防制法第5條的「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範圍」,新規劃共有五大類,目前市場上的業者全數被劃入,只要業務或銷售內容牽扯到虛擬通貨,都會被強制要求洗錢防制。

行政院本次畫定的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被函括入列的業者共有五大類,第一是加密貨幣交易所,不分現貨期貨,只要有法幣入金,均包括在內,目前臺灣市面上有三家。第二是虛擬通貨交換,這部分涵蓋非常廣,即幣幣交易未來可能也要實名制

第三是虛擬通貨間移轉指法人交易的OTC場外交易平臺、虛擬貨幣冷錢包業者。第四是虛擬通貨託管業者,包含提供託管技術工具服務的公司,多數協助數位資產業進行資安監理科技(RegTech)業者也會被納入;第五則是參與及提供虛擬通貨發行或銷售的相關金融服務,主要是牽涉ICO/STO的服務業者。

業者表示,「洗錢防制法」第5條早在2018年11月便通過,且明定辦理「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也適用金融機構關於反洗錢的規定,行政院同時指定金管會爲新臺幣計價加密貨幣交易平臺及主要虛擬通貨業務的主管機關

但先前行政院並未界定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包含哪些業者,近日函文畫出五大類「驗明正身」後,被框列的業者便須在7月起適用。

對此業者表示,有些交易平臺對客戶的KYC和洗防規範官方要求更嚴格,請客戶重新開戶固然麻煩,若能確切落實,對投資人消費者相對更有保障,更重要的是能防堵境外不肖業者在臺灣市場對民衆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