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倫媽寶男撞死父親獲輕判 求交保照顧腦瘤媽仍遭羈押

孫姓男子不滿買衣被念,開賓士車撞死父親。今求交保遭駁回。(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26歲男子孫延年,前年3月間不滿父親對他叨唸,竟趁着父親下車之際,駕駛父親的賓士車,自後方撞死父親。一審重判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改判刑20年,施以監護5年。案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由高院召開接押庭。孫男求交保照顧腦瘤母親,但遭法官駁回,裁定羈押3個月。

本案發生於2017年3月19日,下午5點多,孫男搭乘父親孫松鶴駕駛的賓士車一同外出,車輛行經汐止大同路三段時,父親先叨唸:「你穿着太邋遢了,不夠稱頭。」沒多久,又說:「臺灣衣服很便宜,你應該好好打扮一下。」,孫男回嘴,兩父子越吵越兇,更動手互推,父親氣得下車步行離去。

孫男這時坐上駕駛座,看到父親走在路邊背影,越想越氣,於是將車輛迴轉,故意貼着路邊,從背後高速衝撞父親。父親被撞飛,孫男還直接輾過躺在地上的父親。父親經送醫後,頭骨破裂、腿部骨折,不治身亡。案發後震驚社會檢警事後隨即逮捕孫男,並依照殺害直系血親親屬罪,提起公訴。

一審士林地院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院開庭時,孫男聲請母親擔任輔佐人,另外他也多次提出古怪要求,包含因自己患有糖尿病高血壓,要求高院應該以監護代替服刑,以改善他的病情;或是要求重新鑑定與死者的親子關係;又或者要求當庭擁抱母親。全案於去年底宣判,高高院認定他有思覺失調症,因此改輕判20年,刑後施以監護5年。孫男判刑後對記者說「不會太重」。

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收案後,由高等法院召開接押庭。每次均到庭的孫母,這次竟未到庭,孫男開庭前,因此抓着法扶律師詢問「我媽怎麼沒來」,甚至還怪罪律師「不是說我媽媽會來,你騙我嗎?」開庭時,他也說唯一的親人母親罹患腦瘤,需要開刀,希望能交保照顧母親。但承審法官汪怡君當庭諭知,孫男涉犯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逃亡之虞,繼續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