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嚴重違約!繼勒令停業3個月 觀光署今再罰81萬
交通部觀光署今(17)日表示,針對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嚴重違約違紀,開罰81萬元。記者林俊良/攝影
交通部觀光署今日表示,針對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嚴重違約違紀,經交通部觀光署於今年2月16日處分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三個月,就該公司招攬未出團旅客部分,已不得出團,案經觀光署洽請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品保協會)後,該會將依章程規定全力協助參加該旅行社權益受影響之旅客,相關處理原則如下:
1、 2月10日出發前往富國島旅遊,行程受影響之旅客:檢具定型化契約書、代收轉付收據及至當地額外支付之費用單據(住宿費用、門票或是活動費用單據),向品保協會申訴。
2、 尚未出發之旅客:
(1) 以信用卡支付者:向髮卡銀行申請爭議款處理。
(2) 以現金或匯款方式:填寫「品保協會糾紛申訴表」,並檢具代收轉付收據、契約書等相關單據,由品保協會協助申請保險理賠。
觀光署說,美加國際旅行社若因財務困難無法繼續營業,就該公司已投保履約保證保險1,000萬元,其旅客仍可獲得保險理賠,如理賠總金額超過保險額度,將由品保協會就履約保證保險理賠金額不足部分之損失協助代償。另該公司自2月16日起已遭品保協會出會,已非品保協會員,品保協會持續在30日內協助受理案件申請(自2月16日至3月18日),專線電話:(02)2599-5088,網址:https://www.travel.org.tw/。
另外,觀光署查處美加國際旅行社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查有違反旅行業管理部分之事實,包括該旅行社10團未依約定辦妥入住飯店、餐食及交通接駁,10團皆未與地接社簽訂之承諾書或保證文件、其中六團旅遊團體未與部分旅客或全團團體旅客簽訂旅遊定型化契約、以及一團未依規定派遣領隊隨團服務,顯已違反「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爰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共計新臺幣81萬。
鑑於旅行業春節期間發生重大消費爭議案件,觀光署將持續強化定期及不定期查覈旅行社,並委託公協會辦理旅遊糾紛精進措施及旅行業糾紛處理教育訓練,要求品保協會定期公告旅遊糾紛案件數量前五名的旅行社,提醒旅客慎選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