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署勒令美加停業 團費全退還得賠違約金

交通部觀光署旅行業組組長湯文琦(中)表示,經調查美加旅行社(年代旅遊)在外欠款破千萬元,認定其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因此先勒令停業3個月。(陳祐誠攝)

交通部觀光署調查發現美加旅行社(年代旅遊)在外欠款破千萬元,認定其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勒令停業3個月,經查2至4月有報名該旅行社的旅客爲430人,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業者不只要全額退款,還要視出發日賠償違約金。

觀光署指出,近日調查美加旅行社的財務狀況,千餘萬元的欠款幾乎都是對國外業者,多爲越南的地接社,另有馬爾地夫的飯店被欠約100萬元,旅客住房時甚至還被追討欠款,感到莫名其妙。

觀光署表示,美加旅行社成團的只有到4月,2至4月有430買行程,其中有人付全額、也有人只付了訂金。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因旅行社問題致不能成行,須全額退還已繳費用,還要視出發日期賠償違約金給旅客。

依照規定,距離出發日前41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5%;前31日至第40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10%;出發日前第21日至第30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20%;出發日前第2日至第20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30%;出發日前1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50%;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100%。

美加旅行社今有1團16人同樣前往越南富國島,在機場簽下同意書後,改爲自由行出境,業者除了機票與飯店錢之外,須退回期他行程的費用。

觀光署指出,2月13日、15日都有去美加旅行社調查,許多簽約資料業者都無法提供。停業3個月後業者若想復業,必須提出復業計劃,通過觀光署審覈才能復業,否則停業會繼續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