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替酒駕官員說話挨轟「官官相護」後...急聲明:已調離現職
▲防檢局動物檢疫組組長彭明興因酒駕爭議,已遭調離現職。(圖/記者季相儒攝)
防檢局動物檢疫組長彭明興2018年酒駕遭法辦,知名導演李惠仁25日在臉書上痛批彭酒駕被抓後,考績從丙等變甲等,「酒駕零容忍個屁!」。27日防檢局指出,是因彭全年度整體績效表現優良。李惠仁今(28日)在臉書砲轟根本「官官相護」。防檢局晚間聲明,爲貫徹政府杜絕酒駕決心,已將酒駕人員調離現職。
李惠仁今天在臉書上表示,防檢局局長馮海東犧牲休假髮新聞稿袒護酒駕高階文官,爲哪端?並用法律條文說明馮海東局長如何違法亂紀、如何官官相護,更說這是講述2個高階文官(十三職等局長、十一職等組長)義氣相挺的故事?
▲導演李惠仁在臉書披露,有農委會官員酒駕被法辦後,年終考績仍然是甲等。(圖/翻攝李惠仁臉書)
防檢局晚間對此發出聲明表示,彭明興107年3月因酒駕遭警方查獲,依公務人員酒駕處理原則等人事相關規定核予「記一大過」行政懲處。農委會暨所屬機關的單位主管任用標準在於能力及事務處理的表現等指標,故考量彭明興態度積極,表現優良,經以最嚴格指標來檢視單位主管的全年度專業表現,依考績法相關規定,經功過相抵後將彭員考績評爲甲等。
▲防檢局局長馮海東挨轟官官相護。(圖/記者許展溢攝)
另外,針對外界質疑防檢局引用人事法規錯誤一事,防檢局表示,該質疑的見解並不正確,首先考績法第13條規定記一大過雖考績不能列乙等以上,但功過相抵後考列甲等確實符合人事規定。其次,考列甲等依考績法施行細則第4條尚有多目具體事蹟,彭明興確實有符合其中幾目,再者,去年彭酒駕案業經刑事判決緩起訴處分,並無不能考列乙等以上的情形。
防檢局最後強調,彭明興列甲等雖符合相關人事法規規定,但爲了貫徹政府杜絕酒駕的決心,將進行人事調整,將彭明興調離現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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