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建商遇上男營造廠老闆淪小三 元配求償2500萬元

臺南分院認爲陳男楊女妨礙家庭事實存在,判賠100萬元。(圖/資料照/記者林悅攝)

社會中心/臺南報導

臺南一名營造廠董事長陳男,外遇建設公司董事長楊女,早有家室的陳男從2010年起便與楊女發展出婚外出情,楊女甚至因此懷孕赴美國加州產下兩名女兒陳妻聲稱因此罹患憂鬱症,分別向2人提告,各求償2500萬,臺南高分院日前做出判決,兩人各須賠償100萬元給陳妻。

判決書指出,陳妻認爲楊女明知陳男有家室,仍然執意與他發生性行爲,2010年起兩人便出入臺南多處汽車旅館發生關係,楊女甚至在2011年及2015年分別赴美加州產下2名女兒,事後陳妻在2016年11月聯絡陳男,發覺有異狀後,整件事情宣告曝光,陳男也坦承這段外遇關係。

陳妻說,陳男與楊女至今仍維持同居,對原來家庭置之不理,甚至與楊女合夥事業,讓她陷入極端恐慌與憂鬱中,甚至工作上也無法正常,因此向兩人分別求償2500萬。

開庭時,陳男坦承2010年到2016年都維持着這段外遇關係,也生下2名女兒,但是雙方從2016年11月後就沒往來,更沒有合夥事業,楊女也直說名下土地都是別人信託登記,扣除債務後還是負數,認爲陳妻求償金額太高。

法官在二審時認爲,楊女經營的建設公司近年來都有建案,應有能力負擔賠償,陳男本身也是營造廠,而且雙方公司都登記在同一住址,更是楊女住家,顯示兩人關係上仍然親近,形同對元配陳妻傷害,因此兩人各判賠100萬元,全案可再上訴,刑事通姦罪部分,臺南地院去年已將陳男楊女兩人,各判4、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