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可成爲濯足禮人選 教宗修改《羅馬彌撒經書》禮規

教宗方濟各在2015年的聖週四(主的晚餐)親自爲信友洗腳。(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教宗方濟各決定修改《羅馬彌撒經書》中有關「主的晚餐彌撒濯足禮」的禮規,將來實行濯足禮的對象可以是女性。教宗2014年寫給聖座禮儀聖事部長薩拉樞機信函中說明,修改這項禮規是爲了「充分表達耶穌在最後晚餐中這一舉動的意義」。聖座部會2015年1月6日特別爲此頒佈一道法令,並在21日公諸於世。

方濟各於2015年聖週四在羅馬雷比比亞監獄主持最後晚餐彌撒時,施行濯足禮的對象中就有女性。教宗表示,他在「深思熟慮後」作出這項決定,讓「教會牧者們今後能從天主子民全體成員中選擇濯足禮的對象」,還叮囑牧者們「務必向這些人選充分解釋濯足禮的意義」。

聖座禮儀聖事部解釋,以往濯足禮的人選必須是男性,如今男女皆可,「最好有青年也有年長者,有健康也有患病的人,有度奉獻生活者也有平信徒」,不拘已婚或未婚。領受濯足禮的「信友人數不限,但應呈現出天主子民各類型成員的多元及合一」。

濯足禮在復活節前的星期四舉行,基督宗教爲了紀念耶穌的服務精神,將「主的晚餐」(又稱「最後的晚餐」)中耶穌爲門徒洗腳的精神延續下來的禮儀。根據新約聖經若望福音,耶穌在受難前和12門徒到晚餐地點,將衣服脫下,拿一條手巾束腰,把水倒在盆裡,爲每一位門徒洗腳,再用腰間所束的手巾擦乾;洗完腳後,耶穌穿好衣服對門徒解釋:「你們稱我『師傅』、『主子』,說得正對:我原來是。若我爲主子,爲師傅的,給你們洗腳,你們也該彼此洗腳;我給你們立了榜樣,叫你們也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若望福音13章13節-15節)

天主教教會根據《羅馬彌撒禮儀》(Missale Romanum),從1570年開始明訂,各地教會於濯足節當天的聖餐彌撒後,應舉行濯足服事,後於1955年經教宗碧嶽十二世修訂,改在聖餐彌撒中舉行。濯足禮沒有規定人數,按照聖經傳統,通常會選12人。在禮儀進行時,預備受洗的人入坐,由神父逐一替各人洗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