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稱懷孕未做胸透落選教師招聘 訴當地文教局一案下月開庭
“他們的做法還是有點歧視女性,我想給自己一個說法。”談及爲何最終決定起訴,11月24日,鄒小林(化名)告訴澎湃新聞。
11月24日,澎湃新聞從鄒小林的代理律師、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鍾蘭安處獲悉,鄒小林起訴新鄉平原示範區文教體衛局、平原示範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一案將於12月11日在原陽縣人民法院開庭。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總成績第一、但因懷孕不宜做胸透檢查,報考教師崗位的鄒小林被認定爲“體檢不合格”,最終被拒絕錄用。鄒小林對前述兩部門提起了行政訴訟。
鄒小林一方的《行政起訴狀》稱,2019年,原告鄒小林去參加被告平原示範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平原示範區文教體衛局聯合組織的平原示範區2019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考試,報考卞莊語文教師崗位並服從調劑。筆試、面試後,原告鄒小林以總成績第一名成績參加體檢。體檢中,體檢機構工作人員指出孕婦不宜做胸透檢查,經平原示範區文教體衛局工作人員同意,原告及其他多名懷孕體檢人員均未做胸透,與此同時,原告提交超聲檢查報告予以證明懷孕。但隨後,被告以原告體檢不合格爲由拒絕錄用原告。
鄒小林的訴訟請求爲:撤銷二被告作出的對原告鄒小林不予錄用的決定;判令二被告依法對原告重新作出決定。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和鄒小林情況類似的還有另外5名孕婦,她們質疑當地文教體衛局以體檢項目缺項爲由變相歧視孕婦。
對於鄒小林及其他5名孕婦提出的質疑,此前,河南省新鄉市平原示範區外宣辦一名工作人員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稱,經初步瞭解,平原示範區文教體衛局在2019年的招教考試中並不存在主觀刻意阻撓或設卡,阻礙孕婦入職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