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完婚紗趕場約炮!特戰夫拋網美妻狂劈腿 下跪認了渣男演很大

陸軍特戰蔡姓士官與曾姓網美婚後在外約炮,即使被抓包時下跪道歉,卻仍與多名女子往來,讓曾女火大提告。(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蔡姓士官於服役陸軍特戰隊期間,與從事網拍的曾姓網美結婚,不料纔在2人拍婚紗時,蔡男就佯稱要趕回營區,與另名女子開房打炮,之後又與其他女子發生性行爲,並將性愛影片錄存於手機,2人於事後離婚,蔡男在軍中被記2大過,曾女提告求償50萬元,新北簡易庭判蔡男應賠30萬元。

曾女控訴,與蔡男於2019年5月婚後,短短半年的婚姻裡,她都是在對方反覆欺騙及謊言中度過,當她抓包蔡男手機裡,2019年10月、2019年11月兩段性愛片後,蔡男纔在社羣平臺上PO文,「我對不起我太太,在她不舒服住院時候,在她工作繁忙的時候,去高雄出差的時候,我都在與別的女性曖昧甚至上牀」、「我是個渣男,徹徹底底的渣」。

曾女曾訊息上質疑蔡男,「想到那天晚上我嚎啕大哭問你的時候,你都說沒有,結果半夜我看到那些你拍得很開心的照片影片。想到拍婚紗那天,你跟我說要趕回營區,我求你多留一點時間,你說不行,結果是去新莊開房間打炮」。

雖然蔡男被抓包時頻頻道歉,但到了法院卻翻臉不認,主張曾女的控訴沒證據,且他退伍後沒收入,還有車貸、卡債要還,賠不出50萬元。

法院依軍隊人評會調查結果,認爲蔡男在軍中坦承,於婚後與別的女性發生性行爲,且還在曾女面前跪下,並在臉書、IG、Line羣發道歉文後,才獲得對方原諒,顯見曾女的控訴並不是毫無根據。

而在2人和好後,蔡男仍和其他女性往來,曾女曾在訊息中抱怨,「受傷的是我,他們爲什麼可以當作沒事一樣繼續跟你相處,他們不用道歉?」,蔡男竟回,「在婚後跟我打過炮的,都不是羣組的,爲什麼要這樣一直扯到羣組」,足見蔡男並非真心修復婚姻關係

曾女提出憂鬱門診紀錄,主張自己受傷極深;但蔡男認爲,曾女抓包外遇後,仍與他參加軍中集團結婚,且之後也不斷貼網美照,根本沒甚麼難過。

法院認爲,曾女是爲顧及在親友前的面子,且也還不想放棄婚姻,纔會出席集團結婚,至於網美照,則是爲業配保養、化妝品所做的行銷作爲,不能因此說曾女沒受傷,考量蔡男經濟能力,判他應賠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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