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道代理商提出授權改善計劃 公平會:正確認是否符合要求

全國數位有線電視公司登報抗議頻道代理商拖延報價。(圖/資料照)

記者林睿康/臺北報導

凱擘、全球佳訊3家頻道代理商去年10月份公平會以「差別待遇」爲由總共重罰新臺幣1億2600萬元,並要求限期改正。公平會副主委永和今天(9日)表示,三家業者雖然提出行政訴訟,但是都已經以「分期付款」方式繳付罰款,也提出了改善計劃,目前正在確認改善計劃能否達到要求。

凱擘、全球數位媒體和佳訊視聽三家頻道代理商,就2016年度代理頻道授權,與2015年起開播的新系統交易條件,是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15%作爲最低簽約戶數,經公平會的調查後,認爲這三家頻道代理商對新舊系統臺所簽訂的頻道授權契約有極大差異,造成不公平競爭,因此以「屬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行爲」爲由,重罰凱擘、全球和佳訊各新臺幣4100萬元、4000萬元和4500萬元罰鍰,並限期去年12月2日以前改正。

不過三家業者不認同公平會的裁決,提出行政訴訟,訴訟程序仍在進行中。公平會副主委邱永和9日表示,三家業者雖然提出行政訴訟,但是都已經以「分期付款」方式繳付罰款,也提出了改善計劃,目前正在確認改善計劃能否達到公平會的要求。

另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表示,由於凱擘大寬頻總經理王鴻紳之前接受NCC委員們詢問時曾表示,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15%作爲最低簽約戶數是「商業慣例」,因此NCC已經組成內容授權調處小組,針對凱擘提出佐證資料,調查MG15%是否是常態

據瞭解,NCC雖然針對MG15%是否爲「商業慣例」已有「定見」,但是因爲沒有法源管理頻道代理商,將等公平會新的裁決再決定後續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