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境外留學偶遇"翩翩君子" 小心間諜陷阱

來源:央視

隨着我國綜合國力不斷提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對我國情報滲透活動也更加活躍。他們以我國黨政軍機關、軍工企業和科研院所核心涉密崗位人員爲目標,通過感情拉攏、誘蝕腐化、金錢收買、提供幫助等多種手段,千方百計進行拉攏策反,蒐集我國核心機密情報,對我國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11月1日是《反間諜法》頒佈實施六週年。六年來,國家安全機關不斷強化專業鬥爭能力,在沒有硝煙的戰場上,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開展針鋒相對的較量,成功破獲了一批重大間諜案件

妻子境外留學偶遇翩翩君子夫妻雙雙掉入“陷阱

雲南某機關工作人員黃娟,因爲沒能抵住情感和金錢的雙重誘惑,淪爲了境外間諜人員的一枚棋子,不僅自己被拉攏策反,還將自己的丈夫拉下水夫妻倆不但家庭毀滅,還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黃娟,1967年出生,案發時雲南省省直機關工作人員,副高級工程師。

黃娟的丈夫李宏偉,1966年出生,案發時是雲南省某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2002年至2004年期間,在雲南省某縣掛職副縣長

雲南省國家安全廳幹警:黃娟和李宏偉是大學同學,在大學畢業之後,就選擇了結婚。

單位,黃娟和李宏偉都是出色的業務骨幹。2002年,黃娟收到境外某知名大學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通知,懷揣着對美好未來的憧憬,獨自踏上了異國他鄉的求學之旅。

雲南省國家安全廳幹警:在短暫的新鮮感過後,學業的壓力,與愛人的分離,對女兒的思念,讓這個本來萬事好強的女性,內心產生了空虛和寂寞。在此時此刻,一位風度翩翩,溫文爾雅男士出現在了她的面前。

黃娟:(說)他是從事信息諮詢工作的,如果大家有什麼信息資訊那些可以提供給他,他可以付一定的報酬。

這名男子自稱姓徐,是做海外投資政策研究的學者,希望黃娟能提供一些我國的經濟類政策性文件作爲參考。

想到能幫朋友的忙,又能賺點外快,在一次回國探親時,黃娟就順便收集了一些資料準備帶出境徐某,誰料在返程途中,黃娟遭遇了車禍

雲南省國家安全廳幹警:然後她的左手手臂骨折,但要強的黃娟要回去繼續她的學業,在這個時候,(徐某)加大了對黃娟的感情拉攏,每天殷勤百倍,親自陪黃娟做康復理療,安排保姆專程照顧,在一系列的金錢與感情的拉攏下,黃娟徹底淪陷,投入了對方的懷抱。

在徐某的百般呵護下,黃娟接受了這個在異國他鄉的情人,但她不知道的是,徐某的溫柔和溫暖背後,還有一個處心積慮的陰謀。

雲南省國家安全廳幹警:黃娟本人並不知道她所謂的完美的男士就是一個境外間諜。他通過黃娟的求學信息,瞭解到了黃娟本人在國內的工作單位還有職業,並對她的家庭情況瞭如指掌,作爲境外間諜來說,他把自己僞裝成一個完美先生的形象,然後故意接觸她。

交往中,徐某得知,黃娟的丈夫李宏偉正在雲南某縣掛職副縣長,就向黃娟提出,能否也請李宏偉幫忙蒐集一些工作中接觸的內部文件。

黃娟:後來在接下來的交往中,他也說過,就是說有些指向性更明確一點的資料,價值會更好。

雲南省國家安全廳幹警:黃娟曾經懷疑過對方的身份,也曾經向對方詢問過,你是否就是間諜,但對方以一句我不會害你爲由搪塞敷衍過去。而黃娟在明知道對方這句話是對她內心懷疑的肯定回覆之後,還是選擇了自欺欺人。

爲境外間諜人員蒐集情報 夫妻雙雙鋃鐺入獄

明知是條歧途,但在徐某情感加金錢的組合拳下,黃娟失去了理智和原則,選擇自欺欺人,她騙了自己,也騙了自己的丈夫和家人。2002年底,黃娟回國探親時,將蒐集情報的事告訴了李宏偉。但她只說,在境外認識了個研究中國政策的學者,需要一些內部材料作爲參考。

黃娟的丈夫 李宏偉:我也問(他是)具體幹什麼東西的,是不是間諜?說不是,他是搞經濟分析的學者專家。

多年的婚姻生活,李宏偉自知夫妻感情已經變了味道,爲了維繫關係,他雖然有所懷疑,但沒有拒絕黃娟的要求。在日後的工作中,李宏偉小心留意,將接觸到的涉密文件資料偷偷複印後交給黃娟,黃娟再將這些資料攜帶出境,出賣給境外間諜人員。

黃娟:拿信封裝着,就帶到行李裡面,就託運就帶出去,肯定是不能帶出去的,萬一查到了肯定就是違法的。當時就是鬼使神差了,就說不清了,最後悔的就是這個。

隨着這個所謂的老師需要的資料涉密程度越來越高,李宏偉對他境外間諜人員的身份已經深信不疑,而徐某與妻子之間複雜的情感關係,更讓他痛恨不已。

雲南省國家安全廳幹警:礙於自身需要一個完整家庭的形象,同時又希望以自己無條件地服從黃娟,喚回黃娟對家庭的責任,所以李宏偉選擇了放任。

黃娟的丈夫 李宏偉:我跟黃娟說,在異國他鄉,如果她有一個老師來呵護,這個可以接受,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李宏偉就這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以蒐集情報維繫着夫妻感情。2003年,黃娟畢業準備回國,徐某還專門對她進行了間諜培訓,併爲她配備了相機和僞裝加密軟件,同時,給黃娟明確下達了蒐集涉密紅頭文件的任務。

接下來的十餘年裡,在金錢誘惑和感情拉攏下,黃娟、李宏偉夫婦按照境外間諜人員的要求,從各自單位將工作中接觸到的涉密文件私自帶回家中。兩人分工協作,李宏偉負責對涉密文件進行拍照,黃娟則負責將照片僞裝加密拷入U盤,並伺機出境與境外間諜人員進行交接。

偵查發現,自2002年以來,黃娟夫婦將工作中接觸到的所有文件悉數拍照出賣給境外間諜人員,其中機密級文件4份、秘密級文件10份,兩人共接受情報經費49000美元和30餘萬元人民幣。此外,境外間諜人員還在海外開設銀行賬戶,向黃娟額外發放所謂“養老金”100萬元人民幣。

十多年的僥倖不可能換來黃娟、李宏偉內心的平靜,相反,隨着《反間諜法》和《國家安全法》的相繼頒佈實施,他們的內心更加忐忑。

雲南省國家安全廳幹警:在2018年年底,黃娟、李宏偉看到我國家安全機關一系列反間諜案件的宣傳之後,他們徹夜難眠,雙方同時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自首,但是又反回來想到自己苦心經營多年的事業和家庭,大學還未畢業的女兒以及80多歲的老母親,他們選擇了放棄。

但法律沒有給他們逃脫懲罰的機會,2019年4月,雲南省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黃娟、李宏偉採取強制措施。今年5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判處黃娟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以間諜罪判處李宏偉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黃娟、李宏偉相互配合實施的間諜犯罪,對我國國家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和無法挽回的損失,留給我們的則是一道“國與家”“法與情”的思考題。《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等法律法規明確劃出了我國公民特別是國家公職人員在與境外人員交往中的紅線,一旦越線就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