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王雪峰告家暴 王作良判賠200萬

東森新聞記者蔡宜靜、黃淳璟/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王雪峰3年前傳出家暴,與丈夫王作良兩人幾度分合,最後王雪峰取得保護令分居並控告枕邊人。臺北地方法院17日宣判,王作良需要賠償王雪峰200萬元,全案可上訴。王雪峰說,如果勝訴,會把這筆錢捐給家暴團體

「他98年打我打到耳膜破裂、腦震盪。」2010年1月,前立委王雪峰因爲家暴案出現在媒體鏡頭前,她身形消瘦、臉上光彩盡失,當時她表示已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因爲家暴,王雪峰一度住院療傷,中間試圖挽回婚姻,兩人幾度分分合合,最後王雪還是無法忍受王作良一再動口動手,控告丈夫家暴。儘管王作良否認施暴,但法官採信王雪峰拿出的驗傷單,判決王作良須賠償王雪峰200萬元。

王雪峰和王作良兩人愛情長跑10年,2002年風光步入禮堂,當時甜蜜藏不住,王作良還承諾要以老婆爲重,「以後內外都給老婆管。」王雪峰表示,如果官司勝訴會全數捐給家暴團體,她也已經搬離新店住處窗口只留下一對新郎新娘玩偶,但夫妻情似乎是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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