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申請暫停用電竟獲准 臺電拆走電錶屋主傻眼
不需要是屋主就可以斷別人的電嗎?新竹一位黃太太把房子租給林先生,但林先生退租後,爲了避免繼續被扣電費,就主動向臺電公司申請暫停用電,沒想到臺電沒有確認林先生不是原屋主,也不是電錶申請人,只讓他寫了個承諾書後,就把電錶拆走,黃太太帶新房客看房子才發現,當場傻眼。
「臺電說是便民,但我覺得很困擾!」黃太太想到房子的電錶被臺電公司拆走,簡直不可置信,因爲有房客租約到期,爲了避免繼續被計算電費,就跑到臺電申請暫停用電,但她是完全不知情。
原來如果用電戶不想繼續被扣電費,可以到臺電申請暫停用電,但一般人認知,暫停供電就是不要再送電,而臺電規定裡的暫停供電則是到你家拆走電錶,也就不會再收到電費單。
黃太太疑惑的是,臺電竟然沒有先查詢房客是不是屋主,或是不是當初電錶申請人,結果就在沒有告知她的情況下,擅自拆電錶。「我帶人看房子,才知道電錶被拆了!」
對此,臺電新竹營業處業務經理鍾炳榮解釋,他們都會要求申請人籤具切結書,如果有任何損害,全由當事人負責。不過,黃太太無法接受,直斥:「那是不是我只要知道地址,就能夠去拆別人家的電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