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直播相關投訴舉報2.19萬件 帶貨佔比近6成
更爲規範的直播帶貨能加速行業優勝劣汰,改善消費者體驗,從而迎來更大的發展機遇,進一步激發我國巨大的消費潛力
今年“雙11”電商促銷預售第一天,僅10分鐘,淘寶直播的銷售額就已超過去年全天,有兩位主播的直播累計觀看人數破億。在美妝領域,有12個單品直播1小時成交過億元。直播帶貨再度成爲市場關注的熱點。
直播帶貨興起於2016年,短短几年時間,這種用互聯網直播的方式展示、講解、銷售商品的新模式迅速發展起來。特別是今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線下交易受到衝擊,“直播間”被搬到田間地頭、工廠車間,農民主播叫賣自產果蔬,企業家爲自家產品站臺。直播帶貨讓供需快速對接,有效地推動了消費復甦。
然而,直播帶貨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前三季度,全國12315平臺共接受與直播相關的投訴舉報2.19萬件,同比增長479.6%,其中與直播帶貨相關的佔比近六成,問題主要集中在產品質量不過關、誇大宣傳誘導消費者衝動消費、售後退換貨難以保障等。
直播帶貨涉及衆多消費者,將直播帶貨納入有效監管的呼聲越來越大。不久前向社會徵求意見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時迴應市場呼聲,明確直播帶貨要以顯著方式展示實際經營主體、售後服務等信息。即使個人上網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也要公示實際地址、聯繫方式。同時,直播帶貨必須提供回看功能,如果主播涉嫌虛假宣傳,將留下確鑿證據。這些新規定將大大降低消費者維權的難度,有助於直播帶貨規範化經營。
將直播帶貨納入有效監管,還須抓住平臺這個“牛鼻子”。前三季度,與直播相關的投訴舉報共涉及8079家企業,排名前五位的均爲較大的電商平臺和短視頻平臺。規範直播帶貨首先應從這些平臺着手。《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平臺應建立檢查監控制度。期待有關部門進一步細化這一要求,特別是要明確平臺應建立哪些檢查監控制度。
此外,鼓勵商家自播,讓產銷直接對接,也能更好地規範直播帶貨。目前,企業請知名主播直播帶貨,需要不菲的費用,成本高且分成環節複雜,不少企業賠本賺吆喝,不可持續。如果商家自播,直接把產品賣給消費者,能省去中間環節,更多讓利給消費者,同時消費者售後維權也更爲直接、高效,避免一些主播、直播平臺、商家之間推諉扯皮。
在做到有效監管的同時,也應堅持包容審慎的原則,爲直播帶貨等網絡交易新業態、新模式留足合理發展空間。我們有理由相信,更爲規範的直播帶貨會加速行業優勝劣汰,改善消費者體驗,從而迎來更大的發展機遇,進一步激發我國巨大的消費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