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員付150萬賄選還沒上 違反選罷法起訴

前新北市議員歐金獅參與本屆市議員選舉落馬,檢調卻發現,他在選舉期間交付150萬元給詹姓前里長,該款項還用於宴請投票人,新北地檢署今依選罷法起訴歐男。(蔡雯如攝)

前新北市議員歐金獅參與本屆市議員選舉落馬,檢調發現,歐男去年9月爲求順利當選,涉嫌前往樹林區詹姓前里長住家,交付150萬元,希望對方幫忙賄選,詹男夫妻後續辦理辦理免費餐敘,併發放印有歐男圖像的馬克杯尋求支持,新北地檢署今依選罷法起訴歐男,至於詹男夫妻則另案偵辦中。

起訴書指出,歐男爲了順利當選議員,去年9月間兩度前往詹男住家,並提供150萬現金,希望對方幫忙一下,詹男將60萬賄款存進農會帳戶,同時將90萬現金存放在住家,作爲日後宴客等資金。

詹男夫妻去年10月間以個人名義辦理,席開3桌(價值約1.6萬元)免費招待有投票權的民衆,歐男也指示助理前往餐會發放印有他圖像的馬克杯,同時抵達餐會逐桌敬酒,拜票尋求支持,藉此影響選民投票意向。

檢方接獲檢舉後,陸續搜索約談,歐男到案後坦承有交付150萬給詹男夫妻,希望對方協助選舉,不過,他辯稱是要詹男擔任樹林競總總幹事,處理人員調配、財務支出,纔會交付現金。詹男表示,歐男確實有拿150萬,但他沒有同意協助選舉。

不過,檢方依據證人說詞、農會存款交易明細等資料,認定詹男確實有保管歐男給予款項,有免費設宴款待投票人,詹男妻子被約談時,歐男也曾與2人在律師事務所會面,討論答辯方向。檢方指出,歐男交付給詹男夫妻現金,有違選罷法,因此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