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山醫院院長逃漏稅 被判刑1年9月

臺北地院(陳志賢攝)

知名貴族醫院中山醫院前院長、麻醉名醫殷長佑,被控找員工充當人頭以「助理費」名義分散稅前所得,藉此逃漏稅。臺北地院審酌殷男等人認罪,且已補繳稅款,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判殷徒刑1年9月,得易科罰金約63萬元,另充當人員的人事室主任、資訊室主任、員工3人各被判刑4月至11月不等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中山醫院是知名貴族醫院,其中尤以婦產科最著名,包括連勝文的妻子蔡依珊、藝人賈靜雯等人在內,都曾在該醫院生產。

檢方控稱,82歲的殷長佑,2008年卸任院長、改任醫院董事、麻醉科醫院迄今,爲了降低所得稅額,於2011年聘用人事室主任、資訊室人員爲「私人助理」,院方將殷每月執行所得稅捐扣繳前之所得收入,分別支付2人薪資4萬元,匿報其100年度所得收入38萬4000元,逃漏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捐15萬3600元。

殷另於2014年佯稱個人業務需要,擬請資訊室主任爲他處理電腦業務爲由,籤請院方同意每月支付資訊室主任薪資8萬元,這些薪資最後回到殷男的帳戶內,殷男以此手法逃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