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百年老藥房!衛福部頒解釋令 中藥商符合2條件可「接班」
中藥商生存困境露曙光!衛福部中醫藥司30日公告《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條文解釋令,讓有2年實務經驗的業者,可在修習162小時學分後,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延續世代傳承,延緩中藥房消失速度,但目前一間商號僅接受1人申請,若要獨立開業,仍須待修法通過後,經由國家考試,合法取得中藥販賣資格。
上千名中藥商2018年11月集結衛福部,抗議《藥事法》頒佈後,已有25年未核發中藥行業者執照,且同法28條又規定,僅有中醫師或藥師可在修習一定學分,才能在通過考試後,向衛生局申請中藥經營執照,讓傳統中藥業者淪爲「無試可考」的窘境,形同安樂死。
衛福部長陳時中當時承諾,將於3個月內解釋法令,卻遲遲未有下文,直到今年8月底終於作出迴應。
▲近2千中藥商2018年11月6日衝衛福部抗議,與警爆肢體衝突。(圖/記者季相儒攝)
30日公告的解釋令中提到,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的中藥從業人員,須符合在有固定地址從事中藥輸入、輸出、批發或零售業務2年以上,且需完成中藥概論、本草、中藥炮製、生藥學及藥事法規等合計162小時課程,才能持經衛生局認證核發的「經營中藥事實證明書」進行認證,覈准後才得於原址繼續執行中藥販賣業務。
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表示,在頒佈解釋令前,衛福部已與中藥商團體開了10幾次會,並在得出共識後發佈。雖然長遠看來,還是要透過修法制定國家考試,讓新生中藥商取得合法販售資格,但因涉及專業團體與業務範圍廣泛,目前尚無時程表,只能儘快處理。
中醫藥司106年曾針對3000多名中藥商進行問卷調查,當時經營者的平均年齡爲61歲,平均職業時間爲26.5年,由於法規遲遲未定案,近20年來中藥商更從1萬5千多家下降至8千多家,近期每年以一成的速度減少,估計今年還會再少8、900家。
衛福部解釋令搬出後,臺灣中藥從業青年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古承蒲表示,感謝政府部門積極迴應,讓許多百年老藥房得以生存,也正面看待目前規劃,留住人才與人員。未來也希望相關部門,能更有效率地規劃出「教考訓用」條例,讓所有中藥商的生存權都能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