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農返鄉 臺南市有耕地公告放租再加碼

臺南市爲落實「新農人」、「永續農業」政策,加碼辦理第2批共48筆耕地放租作業。 圖/南市地政局提供

鄉村農地因人口老化、外流等因素,閒置面積愈來愈多,臺南市爲落實「新農人」、「永續農業」政策及提升市有耕地的土地經濟效用,地政局繼11月29日公告第1批放租土地,今宣佈,再加碼辦理第2批共48筆耕地放租作業。

48筆放租耕地,包含仁德區2筆、永康區1筆、白河區2筆、安南區1筆、佳里區19筆、東山區1筆、後壁區2筆、柳營區1筆、麻豆區1筆、善化區1筆、新化區2筆、歸仁區9筆、關廟區2筆、下營區1筆、大內區1筆、山上區1筆,以及嘉義縣大林鎮1筆。

放租土地中,除有1筆東山區土地面積爲6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1筆後壁區土地面積爲2000平方公尺以上的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爲較大面積土地,其餘多筆均爲200平方公尺以下土地。地政局歡迎想體驗農業生產的民衆、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以及欲擴大規模的鄰地使用人等承租使用。

申請人可以利用導航功能,申請前至現場瞭解土地地貌及周圍環境狀況,以評估是否符合承租需求。另,因應數位科技時代來臨,地政局提供更貼心、便利的服務,以網路代替馬路,運用Google導覽,並提供QR-CODE及連結網址,在家也可以輕鬆選「地」、輕鬆看「地」。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放租土地僅能作農業或養殖使用,並符合農業及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規定,歡迎有意承租者,且符合南市市有耕地及養殖用地出租辦法第15條規定之7類資格的民衆或團體、機構,請在公告期間內向地政局或土地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相關放租資訊及規定可至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官方網站「公有耕地租約-最新消息」(網址:https://land.tainan.gov.tw/News.aspx?n=29792&sms=23409)查詢。

放租申請時間,從12月23日至明年1月22日止,民衆如有承租需求,除向地政局以紙本遞件申請外,也可以郵寄通訊申請、或就近向放租土地所在地的區公所協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