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騎樓停車引民怨 臺南春節期間有條件不罰

臺南市議員周嘉偉關心騎樓停車問題,聯合跨黨派議員提出「臺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圖/擷取市議會直播畫面

騎樓停車卻被開罰單,引起諸多民怨,交通部已要求縣市政府因地制宜開放騎樓停車,臺南市議員除已提出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將在明年定期會審議,今天市議會臨時會上,議員要求市府快點公告實施,並要求春節年假期間騎樓停車只要不妨礙行人通行,就不要開罰。市長黃偉哲承諾,春節期間若騎樓留1.5公尺通道,在騎樓停車就不罰。

騎樓地爲地主所有,地價稅也是地主在繳,但騎樓卻不能停車,只要遭檢舉就會被開罰單,過去甚至有人遭檢舉達人連續檢舉,而被連續開單,引發極大民怨。爲解決此問題,交通部已函文地方政府,指示能因地制宜開放騎樓停車。

今天市議會臨時會上,市議員黃麗招、陳怡珍、林美燕、周嘉偉等人都表達關心,希望市府能趕快規畫並公告路段,以利民衆停車方便;有議員更要求市府在春節期間,若騎樓停車沒影響行人出入或救災,不應取締。

黃偉哲表示,有關因地制宜開騎樓停車問題,會盡快提出符合中央規範的相關規畫,讓民衆有因應的依據,而春節期間,若騎樓停車留有1.5公尺的通行空間,就不會開罰,以利民衆返鄉過年,方便停車。

由市議會跨黨派議員連署提案的「臺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已向市議會提出,明年3月定期會審議,起草人周嘉偉說,本自治條例立法目的,除了衡平釋字第564號所稱騎樓爲供公衆通行利益及土地所有權人財產利益,也解決南市普遍停車空間不足的困境。

草案內容中規定,道路寬度8公尺以上兩側住宅的騎樓若停車,土地所有權人得沿騎樓地外緣,已垂直道路方式停放於騎樓,但應保留1點5公尺行人步行空間,且建物出入口保留1點2公尺空間以外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