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運動設施現況 六都城市場館較多

教育部體育署今天召開例行記者會,公佈全國運動設施現況民衆使用需求調查成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助理教授林慶宏(左起)、體育署署長張少熙及設施組組長許馨文。(體育署提供)

爲了解全國公有運動場館設施分佈現況與檢視民衆使用運動設施之情形,教育部體育署於108年12月至109年8月期間辦理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轄運動設施之現況調查,並分析民衆使用需求,今天公佈調查結果,體育署張少熙署長表示,全國22個縣市運動場館總數共1263座,場館既有設施總數爲2197處,調查結果將做爲改善運動場館設施的依據。

全國22個縣市運動場館總數共1,263座,場館總數前五名縣市依序新北市185座(14.65%)、臺中市154座(12.19%)、臺北市145座(11.48%)、桃園市110座(8.71%)、彰化縣105座(8.31%)。既有設施總數爲2,197處,其中建置數量最高前三項運動設施爲籃球場館642處(29.22%)、游泳池185處(8.42%)、網球場館180處(8.19%)。

全國公有運動場館設施資料填報顯示各運動場館類型總數,依數量多寡排序爲單一功能型運動場館651座(51.54%)、運動公園及公園422座(33.41%)、綜合功能型運動場館120座(9.50%)、國民運動中心46座(3.64%)、體育及運動園區24座(1.90%)。

運動場館營運收入以場地租借、課程開設、停車場經營閒置空間招商廣告贊助、回饋金、權利金及非金錢方式回饋等面向爲主。107年度各項收入總計中,運動場館主要收入以「場館租借收入」所佔比重(42.2%)爲最高,其後以「課程開設收入」(25.44%)及「權利金收入」(8.09%)爲收入來源,三者全體總收入75.73%。

民衆最常使用的運動場館設施,主要在「私人運動場館設施」(28.8%)及「公立運動場館設施」(27.3%)運動,其次依序爲「國民運動中心」(14.9%)及「公園」(12.5%),其餘地點比例皆不到一成。在從事運動時,最常使用的運動場館設施,可發現以「多功能健身房/體適能中心」(17.8%)及「游泳池」(17.7%)之比例較高,而「籃球場館」(16.0%)及「田徑場」(12.7%)也是受訪者較常使用的設施。

透過數據分析,不僅能呈現運動場館在各縣市分佈的狀況,更能看見民衆使用運動場館的喜好。體育署爲持續輔導與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改善老舊運動場館設施,將在近期審查地方政府提報之計劃規劃在今年至2025年8月,補助各地方興(整)建全民運動館、改善既有運動場館設施,預算經費約52.4億元,採小型或多點方式設置運動場館,強化公有運動場館環境清潔與設備器材維護,加強性別友善與無障礙空間建置,並提升高齡族羣運動時之便利性安全性,使體育運動政策實施與推動更加快速,以建設符合全民期待之便捷運動環境與充裕且優質的休閒運動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