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研報成股價大漲推手?公司迴應:我真不是國內絕對龍頭!

(原標題:券商研報股價大漲推手?公司迴應:我真不是國內絕對龍頭!)

旱地拔蔥”系市場用以形容6月18日與21日深圳瑞捷(300977.SZ)股價表現的詞彙。兩個交易日內,該公司大漲39.08%,這其中還包括一個20%幅度的漲停。而此前,該公司股價陰跌了約兩個月,累計跌幅達29.1%。

因連續大漲,深交所曾於21日盤後對深圳瑞捷下發《關注函》。

深交所針對該公司股價異動發出關注函後,讓大漲的原因華西證券19日發佈的一份研報聯繫了起來。在該研報中,證券分析師給予深圳瑞捷基於市場法估值116.37元的目標價,並稱該股未來6個月潛在空間110%。而18日,深圳瑞捷收盤價僅爲55.4元/股。

6月24日晚間,深圳瑞捷正式迴應了此事。公司表示,研報指出的“公司是第三方工程評估國內絕對龍頭”這一數據不夠準確,經溝通,公司與研究報告出具方達成一致,對方即日起發起內部流程,將在一個月內完成研究報告替換,修正該部分描述。

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深圳瑞捷:黃金賽道空間起,第三方評估龍頭踏浪來》系深圳瑞捷上市後獲券商發佈的首份深度研報。

多家券商研報中提及“國內絕對龍頭”

分析師給出的目標價直指翻倍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瑞捷主營建設工程第三方評估、管理諮詢服務。從行業新聞及公司公告來看,近期公司股價暴漲前後並未有很重大的消息落地。

然而,華西證券6月19日發佈的一篇題爲《深圳瑞捷:黃金賽道空間起,第三方評估龍頭踏浪來》的研報引起市場注意。Choice數據顯示,這是深圳瑞捷上市後獲券商發佈的首份深度研報。

華西證券發佈的深圳瑞捷深度研報

這份研報最矚目的內容當屬券商給予公司的目標價。華西證券表示:“根據我們預測,公司2021年僅21.8倍PE估值,內在價值被嚴重低估,給予公司基於市場法估值的116.37元爲目標價,未來6個月潛在空間110%。”

對於看好公司的理由,華西證券表示:第三方工程評估在我國興起於2008年後,主要內容包括對工程項目進行“體檢”,提供全過程評價和管理提升方案,具有利潤率高、客戶黏性高的優點。伴隨建築存量面積增大,舊城改造提速,第三方工程評估賽道將顯著擴容,測算未來市場空間600億元,相較於現在擴容近20倍。公司是目前細分行業龍頭和唯一上市公司,未來受益行業高速成長

華西證券還在研報中給出了一些關鍵數據,包括“公司是第三方工程評估國內絕對龍頭,目前已與百強地產中的73家地產商建立合作關係業務範圍涵蓋500餘個城市,過去5年收入複合年增長率49%”“上市後公司有望通過北京上海成都武漢運營基地的建設,加速全國進程,進一步增強業務拓展和競爭力。我們測算未來5年淨利潤或有4倍以上成長空間,瑞捷有望成爲未來第三方工程服務的白馬企業”等。

交易所發出關注函

公司趕忙澄清

該研報隨即引發監管層關注。就在華西證券發佈研報的隔天,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向深圳瑞捷發出關注函。

深交所表示,有媒體報道稱“公司是第三方工程評估國內絕對龍頭,目前已與百強地產中的73家地產商建立合作關係,業務範圍涵蓋500餘個城市,過去5年收入複合年增長率49%。上市後公司有望通過北京、上海、成都、武漢運營基地的建設,加速全國化進程,進一步增強業務拓展和競爭力”。

顯然,上述“媒體報道內容”與華西證券研報內容完全一致。

深交所要求公司“覈實並說明前述報道的數據來源,相關報道是否準確,如否,請對前述報道作出澄清”。

深交所關注函

24日晚間,深圳瑞捷回覆稱,“公司是第三方工程評估國內絕對龍頭”相關報道不準確,並澄清稱“公司是國內較早從事建築工程質量與安全風險第三方評估諮詢業務的市場主體之一,且具有一定先發優勢。”

來源:公司公告

關於股價短期內漲幅較大的原因,深圳瑞捷在公告中自稱可能是因爲“公司上市已超兩個月,屬於次新股企業,隨着時間的推移,投資者逐步關注到公司,並對公司所處的細分行業存在持續看好而買入的可能。”

上海貝嶺也發佈類似公告

券商研報還需嚴謹

深圳瑞捷並非唯一一家近期公開澄清券商研報內容的上市公司。

隨着A股市場持續回暖,成交量屢破萬億,漲停的上市公司數量也隨之增多,部分券商研報有意無意起到了一定推波助瀾的作用。

6月21日,近期股價攬入三連板的上海貝嶺也在《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中表示:“公司關注到近期部分證券公司發佈的研究報告中對公司未來的營業收入、利潤水平、每股收益、股價和市盈率等指標進行了預測。公司在此提示:上述預測爲第三方預測,未經公司確認,相關信息以公司公告爲準。”

在此之前,科創板明星股滬硅產業曾在上市初期股價大漲過程中,發佈公告迴應券商研報,該事件一度引發市場熱議

2020年6月3日,滬硅產業由於“連續30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從而披露《股票交易嚴重異常波動》。

滬硅產業方面表示:“公司關注到近期部分證券公司發佈的研究報告中對公司未來的業績、每股收益、股價和市值等指標進行了預測,現將風險提示如下:公司上市以來未接受投資機構及證券公司調研,部分研究報告對公司業績預測與公司歷史業績情況差異較大,對公司股價預計的依據不足,爲其單方面預測,未經公司確認,相關信息以公司公告爲準。”

業內人士認爲,研報不能譁衆取寵,更不可刻意誤導,作爲從業者的證券分析師應主動擔負社會責任。號稱“最嚴券業研報規範及分析師準則”的自律規定出臺後,以往飽受投資者詬病的研報誇張描述、畫餅式業績預測等亂象均得到了較大程度的改善。

證券業協會於2020年5月底發佈了《發佈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修訂稿)》和《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爲準則(修訂稿)》兩份行業自律規則,分別對分析師研報質量、新媒體管理、外聘專家、廉潔從業、考評獨立性、保密制度及適用規範等七大方面做出修訂。

(來源: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華夏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