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最貴停車場」1500坪信義區D3 地主要求停止三拍:底價160億變102億

▲D3土地開發案佔地1552坪。(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號稱「全臺最貴停車場」、緊鄰臺北101的D3土地開發案今天(23日)將執行第三次拍賣,對此,地主富創建設代表人陳文彬以《勿讓司法再被人民懷疑一次》爲題,刊登半版報紙廣告控訴,臺北地院陳姓司法事務官執行職務疑點重重,要求停止三拍,「陳事務官爲何執意急於進行底價102億的第三拍,卻吝於重啓底價160億的第一拍?」

據瞭解,該地佔地1552坪,因捲入幸福人壽掏空案遭查扣,債權銀行於2018年聲請法二度流標,臺北地院訂於今三拍。原地主富創公司不滿因臺北地院有圖利標者嫌疑,導致原市值高達160億元的土地,進入第三拍剩下102億,暴跌58億元。

爲此,陳文彬痛批臺北地院民事執行處明明法拍后土地可處分,但執行處的司法事務官卻在公告附件註明「禁止處分」,導致有意投標者怯步。

▲▼信義區D3土地開發案號稱「全臺最貴停車場」。(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陳文彬表示,第二拍底價大降時,便向北院民事庭聲明異議,民事庭認爲,司法事務官在拍賣公告中註明「禁止處分」,有利告知有意購買土地人權利,並無不妥;但實情是事務官根本沒先行詢問臺北地檢署及高等法院查扣範圍,就草率註記,導致北院還廢棄第二拍。

陳文彬說,現在進入第三拍,公告還是說得不清不楚,依舊註記「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但又附上最高法院見解,表示拍定後可以移轉,如此前後矛盾,加上艱澀難懂文字,讓投標人根本一頭霧水,嚴重影響投標意願,恐怕爲圖利特定投標人所爲。

針對富創公司的不滿,北院1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該土地經鑑定結果,第一次金額爲145億9585萬元,第二次爲128億8768萬1000元;2018年2月23日第一拍,以第一次鑑定金額再加成10%,覈定拍賣底價爲160億5800萬元,結果流標。

▼陳文彬刊登半版廣告,要求臺北地院停止三拍D3土地開發案。(圖/記者陳俊宏攝)

北院說,而當時的公告並未註記「禁止處分」,因事務官考量有多人來電詢問本件登記謄本所載禁止事宜,因此才於第二拍公告中註記;不過,富創公司聲請事務官迴避,因此按規定暫停第二次拍賣停拍,併發函詢問臺北地檢署及高等法院,禁止處分範圍等訊息,但皆未獲得明確回覆。

北院表示,待迴避案被駁回確定,便恢復第二次拍賣程序債權人新光銀行依法減價20%,當時富創公司並未表示意見,事務官因此將北檢、高院等的回函載明於拍賣公告中,並附上最高法院對「禁止處分」見解,結果依舊流標。

而陳文彬22日刊登半版廣告,他認爲,北院新聞稿證明陳姓事務官未事前盡職調查,首拍公告即未揭露可塗銷禁止處分登記,影響投標意願,造成二度流標底價大減58億元,「面對多項違法爭議的本件執行程序,陳事務官爲何執意急於進行底價102億的第三拍,卻吝於重啓底價160億的第一拍?」

陳文彬說,陳姓事務官執行職務疑點重重,所作所爲明顯不利於國家、債權銀行與債務人,違法事實明確,踐踏人民權益,懇請停止第三拍,重新自第一拍開始本件執行程序,以維護司法公信,別讓人民再懷疑司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