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考試院迴應“考生騎車摔傷錯失高考”:手肘骨折,只能明年再來
高考第二天,6月8日上午,福建泉州考生張明(化名)因共享單車爆胎,摔倒在地致其手肘骨折,錯失高考。
對於考生張明的情況,10日,福建省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高考諮詢電話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學生張明右手手臂手肘處粉碎性骨折,無法繼續參加高考,只能明年再來。
前述工作人員說,張明還在當地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治療,有家屬陪伴。
同日,該生所在的學校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學校有相關工作人員正在處理此事。
此前據泉州晚報報道,6月8日8時許,家住海星小區的泉州一中(東海校區)的高三學生張明在騎共享單車前往一中考點的路上,突然爆胎,導致其摔倒在地,久久無法站起。
當張明強忍疼痛走路到泉州一中考場門口時,在考場門口負責執勤的豐澤後渚派出所民警羅沛東及考場老師看見後,馬上讓在場值守的東海衛生服務中心的醫生緊急檢查張明的手臂。經醫生初步判斷,張明右手臂手肘骨折,且沒辦法用力,更沒辦法寫字。
10分鐘後,在張明家屬的同意下,當地民警立即用高考服務車開着警笛,將張明就近送到了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進行救治。張明還想堅持考試,他要求醫生幫他打了封閉針止疼,可是此時已超過開考時間15分鐘。根據考場紀律,他已經無法進入考場了。
據泉州晚報報道,張明平時成績排名在省前1000名,此次缺考,實屬可惜。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據福建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2021年福建省高考考務手冊規定,開考前30分鐘,考生可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試不得進入考點(請注意,是考點,即學校)參加當次科目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