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法通過「禁止持有兒童色情品」 違者重罰!
▲日本通過「禁止針對兒童的買春及色情法」修正案,但動漫、電腦動畫不在此限。圖爲著名A漫《妹天堂!2》。(圖/翻攝自網路)
日本參議院院會18日通過「禁止針對兒童的買春及色情法」修正案,新法明載對於單純持有兒童色情圖及和影片者將處以徒刑或罰款。
日本參議院在執政聯盟自民、公明與在野黨等多數贊成的情況下通過此案。新法最快在下個月起施行。
新法規定:禁止基於個人嗜好而持有兒童色情圖片、影片的「單純持有」行爲。但動漫、電腦動畫作品中的兒童色情部分因爭議過大,爲避免涉及干預創作自由,暫時不納入規範。在此之前,日本是全球主要先進國家中,唯一對「單純持有」未科刑罰的國家。
該項修法在國會通過,主要是因爲日本警方近年偵破的兒童色情物案件數大幅增加,爲防止兒童受害情況擴大,有必要加強規範。
新法明載,以滿足個人性好奇心爲目的,持有未滿18歲兒童的色情照片,將被處以1年以下徒刑、或被科100萬日圓(約臺幣29萬元)以下罰款。
個人已擁有的照片,因需時間處理,所以罰則的適用從新法施行起的1年爲寬限期。
新法對兒童色情物作了更嚴格界定,明訂「故意暴露或強調兒童與性有關的部位」屬兒童色情物。另外,也明載懲處針對偷拍、製作兒童色情物的行爲,並要求網路服務業者要配合調查機關的調查、及採取防止兒童色情品擴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