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在釣島扣船罰款 宜蘭地院視情況傳喚日相安倍晉三

外交部委託中央社建立的「我們的釣魚臺粉絲專業。(翻攝自fb)

地方中心宜蘭報導

日本屢在釣魚臺附近海域扣押臺灣漁船漁民權益受損,3個民間團體17日向宜蘭地方法院遞出民事訴訟,要求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賠償。法院表示,將視情況傳喚安倍。

宜蘭縣漁民曾太山16日在城鄉改造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張俊宏、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中華國家法治改造促進會理事長張靜律師陳振瑋等人陪同下,在立法院召開「告安倍晉三侵佔、侵權」記者會今天上午,前往宜蘭地院遞出民事訴訟狀,控告安倍晉三涉侵害臺灣漁民權益,請求侵權損害及精神撫慰等賠償金

宜蘭地院表示,由於原告尚未先繳交裁判費用,法院將先要求原告繳交後,纔會正式分案;之後進入審查,若未來承審法官認爲有需要,將會傳喚安倍晉三到庭說明。

►2012年12月,中國首次在釣魚臺展開海空聯合執法。(圖/取自中國國家海洋局網站)

前立委張俊宏說,在今年臺日第17次漁業談判上,臺灣的漁權雖然有進展,但在擱置主權爭議上,臺灣對於釣魚臺的主權已經讓步;釣魚臺的主權不是臺灣自己在喊爽,當政府無能爲力、釣魚臺的行政權不能確認時,就必須用司法程序確認,否則漁權與主權都將無法永遠保障。

曾太山說,釣魚臺地籍現在劃歸在宜蘭頭城,漁民卻屢遭日本人驅趕,漁民是弱勢團體,處處受日本人打壓,希望藉由民事訴訟討回公道。

►撕開「釣魚臺」,產自宜蘭鯖魚罐頭

宜蘭縣延繩漁業協會總幹事林新川說,臺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雖擴大漁區,但協議簽訂不是永久性;漁業是永續發展,爲了下一代漁民生計,應透過司法永久確認釣魚臺的主權與漁權。

訴訟團委託律師陳振瑋說,或許有人認爲宜蘭地方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但依民法、民事訴訟法與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相關規定,對於日本的民事侵權行爲,以侵權行爲地的法院爲管轄法院;既然政府認爲釣魚臺是臺灣固有領土,宜蘭地院當然有管轄權,無庸置疑。雖然日本可以不理會這次的民事訴訟,但宜蘭地院仍可依現有證據,進行公正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