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義「中國公司」? 外媒:華爾街投行成中美監管夾心餅

圖爲阿里巴巴集團北京總部。(摘自中新社)

在中美監管機構相互衝突的要求越來越多的情況下,投行人士要處理許多棘手的問題。如何定義「中國公司」,對華爾街投行而言,無疑是最頭痛的問題。

《華爾街日報》15日指出,這種不確定性意味着投行人士無法確定哪些IPO需要在哪裡獲得批准,也無法確定中國監管機構會在多大程度上阻止海外市場的交易。

報導稱,Dealogic數據顯示,過去10年中,中國公司通過赴美IPO籌資超過770億美元。但近年來,這部分業務來源不斷減少,迫使華爾街投行尋找中國以外的新業務來源。

報導表示,這種不確定性源於中國證監會2023年3月實施的境外上市備案新規。中國證監會要求公司在上市前進行備案,而非事後報備證監會。更重要的是,這項規定適用於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 Interest Entity,VIE,或稱協議控股結構),這是很多中國企業在美國上市採取的一種架構,包括之前網路巨頭阿里巴巴和京東的IPO。

換言之,若一家公司一半以上收入、利潤或資產在中國,無論其總部在哪裡,中國證監會都希望看到相關備案。證監會還要求主要在中國開展營商活動的公司、或高層管理人員在中國出生或主要居住在中國的公司提交備案。

報導直言,快時尚巨頭希音(Shein)就因「中國公司」定義模糊不清而受到影響,擱置有望爲華爾街投行帶來鉅額費用收入的IPO。該零售商總部設在新加坡,在上一輪融資中估值約爲660億美元。

希音於2023年底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秘密提交IPO申請,而在告知中國證監會的問題上出現反覆。希音最終還是向中國監管機構提交備案,但這加大該公司的上市將面臨美國政界人士新一輪施壓的風險。由於對該公司供應鏈的質疑,美國政界人士已呼籲暫停IPO。

需要兼顧監管機構和政治擔憂,只會使得華爾街交易撮合者的壓力更大,他們在過去幾年經歷IPO市場時好時壞的情況。投行人士和律師們不想失誤和激怒中國證監會。知情人士表示,結果是,投行人士和律師們在提交招股說明書之前會過於謹慎,主動詢問中國證監會是否需要備案。

年利達律師事務所(Linklaters)專門從事與中國相關交易的公司業務合夥人徐宏(John Xu)說,如果這些投行中的任何一家在中國證監會那裡遇到麻煩,都可能會影響未來的業務。

此外,美國的銀行和投資公司也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要求相關企業切斷或限制與中國的關係,因此這種模糊性尤爲危險。美國總統拜登去年簽署一項行政令,旨在限制美國私募股權和風投基金投資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