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路竹人得新冠肺炎假消息 檢緩起訴10人
全球大流行的新冠肺炎人人恐懼,高雄市卻有蔡男、楊女等10名男女,在疫情高峰時,用Line轉傳「路竹有人得武漢了,路竹菜市場先不要去」的假消息給朋友,訊息快速擴散傳開,橋頭地檢署檢方偵辦,認爲轉發謠言的10人均涉犯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但考量他們事後都刪文澄清,10日均處分緩起訴。
橋檢緩起訴書表示,蔡男、黃男、黃男、楊女、鄭男、高女、陳男、董男、洪男、李男等10人均知新冠肺疫情嚴重,爲全國民衆關注事件,卻在未經查證下,蔡男於3月20日7時許,傳送「路竹有人得武漢了。路竹菜市場先不要去」之LINE訊息予友人,並於同日9時許,以
隨後黃男於3月20日9時許,傳送「一甲跟高新後面各有一人武漢確診,救護車已送至醫院隔離,她們有到過路竹豬血湯隔壁米粉炒,去過高新,去過路竹全聯,請告知其他人」之LINE訊息至LINE羣組。黃男、楊女、鄭男、高女見到訊息後,分別轉發予多名友人及各自加入之LINE羣組。
之後陳男於3月20日下午2時54分許,於臉書「路竹大小事」社團留言:「勤洗手。希望大家都安全。這種事不該隱瞞,我只說到這。勤洗手,她們有到過路竹豬血湯隔壁米粉炒,去
過高新,去過路竹全聯,請告知其他人。最新消息,三個人是同一個家庭,是在豬血湯隔壁賣羊肉的,家住一甲,在路竹賣羊肉。看得懂的就懂。」
董男於同日晚間9時,也在該社團留言:「一甲跟高新後面各有一人武漢確診,救護車已送至醫院隔離,她們有到過路竹豬血湯隔壁米粉炒,去過高新,去過路竹全聯,請告知其他人。最新消息,三個人是同一個家庭,是在豬血湯隔壁賣羊肉的,家住一甲,在路竹賣羊肉。」
洪男於3月20日12時33分許,傳送「提醒大家:路竹市場賣豬血湯女兒在長興路竹廠上班去德國玩,今天高醫確診新冠病毒!隔壁賣羊肉的去希臘,好像也是確診個案」之LINE
訊息予友人。
李男則於4月19日10時21分許,在高雄市左營區其住所內,於臉書「我是高雄人」社團,以暱稱發文張貼「疫情那麼危險,高雄目前還是全臺六都來說最安全的。總統大選前這疫情早就發生了,中央爲了連任不公佈。怎了,現在就不管了嗎。果真是爲了黨的利益,不考慮百
姓生命。」之訊息,使不特定人均得以見聞訊息,因誤信而產生恐慌。
檢方表示,被告10人所爲,是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之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罪。該罪屬法定本刑爲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審酌被告10人於5年內無犯罪紀錄,犯後態度良好,已深表悔悟,並於上開LINE羣組、臉書社團重新貼澄清事實,均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不致再犯,認以緩起訴爲適當,緩起訴期間爲1年,黃等9人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至6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其中蔡男同時須參加橋檢舉辦的法治教育講座1場次;李男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8個月內,向橋檢指定之政府機關、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