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芝貝殼廟爆盜領382萬香油錢 副主委夫妻各判6月徒刑

新北地院外觀。(資料照/記者陳雕文攝)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之區的珊瑚貝殼廟(原名富福頂山寺)的第一任管委會副主委李佰全,在擔任主委的父親病逝之後,與妻子葉玲監委拿取她保管的大小章及存摺,併到銀行盜領382萬元轉到李佰全帳戶內;新北地院判決李佰全夫妻檔6個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此外監委也被判刑3月,皆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富福頂山寺十八羅漢洞,俗稱「三芝貝殼廟」,是位於臺灣新北市三芝區圓山裡濟公廟,廟身以貝殼、珊瑚等作裝飾聞名。2012年李樹欉主委因病去世,該廟合法選出第二屆的主任委員,卻發現廟內的香油錢存款被提領一空,於是向檢警提告。

判決書指出,李佰全及妻子葉玲向監委林陀桂英2012年1月拿取「富福頂山寺」大章、李樹欉之小章及帳戶存摺,前往華泰銀行三重分行,由葉玲憑條填寫帳號及取款金額後,讓行員誤以爲他們受珊瑚貝殼廟、李樹欉之委託,領走382萬元並轉匯到李佰全的帳戶之內。

開庭被告3人皆否認犯罪,葉玲辯稱是因爲怕錢被新任主委領出,纔跟李佰全共同至銀行將存款領出,並無詐欺取財犯行;但法官認爲第一任主委死後與廟方委任關係就終止,李佰全夫妻檔自然無法經由原主委授權提款,且監委自知給出大小章及存摺會從事犯罪,仍基於幫助他人行使僞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之不確定故意,屬於幫助犯。

全案判李佰全、葉玲各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36萬、18萬元,而林陀桂英則盼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此外李佰全追繳沒收犯罪所得382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