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嫌不上訴家屬無力籌款 移送臺南高分院面臨續押
兇嫌鄭男,因患思覺失調症,一審獲判無罪,地院重裁一百萬限時交保,但鄭嫌不上訴且家屬無力籌款,已移送臺南高分院審理將續押。(本報資料照片)
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一審無罪的鄭嫌,嘉義地院今天重裁100萬交保,鄭嫌家屬已表示無力籌出交保金,鄭嫌辯護律師也表明無意上訴,地院下午火速將嘉義地檢署的上訴卷證,羈押中的鄭嫌移審到臺南高分院。
地院表示,被告辯護人律見被告後具狀向該院表明,被告目前無意提起上訴,該院今早命24小時內100萬元交保,否則具保失效繼續羈押之裁定,上午先送達檢察官後,另以專車於10時40分送達被告,被告辯護人轉達被告及其家人均表示無能力以100萬元具保。
地院表示,不再等待24小時交保時限屆滿,檢察官對此案已提起上訴,因此案爲重大案件,已於4日下午2時40分許,依上訴程序將全案卷證及被告送臺南高分院審理,警備車於下午2時40分從嘉義看守所出發前往臺南高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