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再迎新規:違法違規合作機構與人員要採取懲戒手段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願 北京報道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近日金融監管總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股份制銀行等三類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對股份行、城商行、民營銀行的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和管理進一步提出了相關要求。《通知》還特別明確,直銷銀行中的中信百信銀行參照執行。

“部分銀行在互聯網貸款業務的發展模式、風險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仍存在一系列問題。”對於該《通知》的出臺背景,金融監管總局在文件中表示。

今年2月,金融監管總局曾向主要銀行下發了《關於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檢查發展主要問題的通報》,稱近期對部分銀行機構開展現場檢查時,仍發現了一些需要關注的問題,主要涵蓋六方面:經營管控方面、“五個自主”方面、授信管理方面、模型管理方面、合作機構管理方面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

此次《通知》共三大方面10條意見:樹立穩健經營理念,健全業務治理體系;堅持全流程管理,提升自主風控能力;加強合作機構管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經梳理,《通知》主要內容包括:

對於互聯網貸款業務,金融監管總局此前曾先後發佈了《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對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提出了較爲全面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