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騙蘿莉女高生拍裸照逼嘿咻 傳給她閨蜜威脅續拍不罷手

北檢

林姓少年假藉協助將網路裸照下架,要求高中女生另自拍裸照供他欣賞,女生除依約傳送裸照外,甚至還與林嘿咻,但林食髓知味,2年後想逼對方再傳裸照,以IG傳送女生先前裸照給她及閨蜜,女生不堪林一再逼拍裸照,報警偵辦。臺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強制未遂罪,向臺北地院少年法庭起訴林男

檢方調查,林姓少年與被害高中女生是透過IG結識網友,2017年女生因裸照在網路上流傳,林男遂以協助將網上裸照下架爲由,要求對方須另拍裸照供其觀賞,女生自2017年11月起,在家裡學校內自拍裸照,傳送給林。

2018年2月,女生因林男一再要求裸照,需求無度,與林談判林約女生到北市士林區民宿嘿咻作爲交換不拍裸照條件,女生依約與林發生性關係

沒想到,去年4月24日晚間,林男再以IG傳送女生先前拍攝的裸照,給女生及她的2名閨蜜,恐嚇「小妹啊,上次搞我很神氣嘛」、「該幫老子拍個幾張新照了吧」、「不然我可就像上次一個一個發送給妳的粉絲福利了」、「就當送你的ins粉絲各一個小禮」、「說到真好小妮 子挨個傳」、「貌似妳大專朋友也有頭緒了」欲逼女生再自拍裸照給他。

甚至林男還在IG貼出女生照片,併發布「灣灣優質蘿莉學生妹,現就讀技院個性放蕩不羈,熹歡給人口愛,有在灣灣的留學生回報真的值得」。

女生不堪其擾,遂報警提告,警方將林送辦。檢方調查後認定林男涉散佈被害人高中時期猥褻照片,並傳訊威脅,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強制未遂罪,因林男未成年,向北院少年法庭起訴。

另檢方調查時,被害人撤回對林男加重誹謗罪告訴,加上檢方認爲被害人當時與林發生性關係,未違反其意願,另不起訴林男誹謗、性侵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