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哭訴遭性侵 衰男這原因不起訴
少女哭訴遭性侵衰男這原因不起訴。(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北部地區一名少女報案指證歷歷,控訴遭到一名男子藉陪她到超商領包裹後,將他帶往汽車旅館,強行脫去衣服後,霸王硬上弓性侵了兩次。但是檢察官傳訊雙方調查,案情卻是大逆轉,這名被告男子因爲身上的刺青,反而全身而退,洗去冤屈。
檢警調查,據少女報案說,去年底她約了一名男性網友見面,他們先去超商領了包裹後,男生就說他很累,帶着她到一家摩鐵休息。但是進了房間,男子馬上精神百倍,抱着她強吻,還扯掉了她的衣服和胸罩,因爲對方力氣很大,她無力抵抗下,被脫全裸後,遭到性侵。
結束後,她很害怕要打電話給朋友求救,誰知又遭到被告男子強行性侵了一次。事後她到醫院驗傷,報案控訴遭到性侵。
不過,從這名少女的驗傷報告,檢方察覺受害少女的下體私處並非新的撕裂傷,而且當時已經懷有4個月身孕。而被告男子庭訊時則大呼冤枉,很堅定說當天他與少女碰面後,只陪她去領取包裹,接着兩人就各自回家,他根本沒帶小敏去汽車旅館啪啪的事。
檢察官則是大膽詢問少女,問說指控遭到這名男子雙方脫光後性侵,要求少女只說被告身上有何特徵,少女想了一下說沒有印象有啥特徵,這時檢察官笑了笑。
原來被告的手臂上有大騙的刺青,而原告少女卻說沒有,加上其他證據佐證,因此不採信小敏說法,檢察官認定被告罪嫌不足,全案不起訴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