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宗海/陳水扁與馬英九「九二共識」對嗆 真相如何?
兩位前任總統陳水扁與馬英九,因爲紀念更早一位前總統李登輝的逝世,在臉書上提了一下「九二共識」,結果引來彼此對這一詞緣起的不同解讀,甚至陳前總統最後尚以「講啥咪豪X話」惡言相向,而馬前總統也不甘示弱,透過辦公室也怒轟對方的批評是「見笑轉生氣」。
馬英九在臉書上是表示,李登輝主持國統會所通過的「一中涵義」決議,是李在兩岸關係上留下的重要政績,也是李對兩岸和平往來的貢獻,沒有人能夠否認。而「九二共識」爲他後來八年總統任內帶來兩岸和平繁榮的紅利,讓兩岸人民一體受惠。
對此,陳水扁則在臉書迴應,九二年香港會談並不存在「九二共識」4個字,直到2000年4月28日陸委會主委蘇起在準備工作移交時,才首次提到「九二共識」,但後來坦承,那是自己創造出來的新名詞,而蘇起也說過「九二共識」是「假議題」,但馬英九卻拿來「真詐騙」?
馬英九的說法是否一定對?而陳水扁的批判到底有沒有錯?本來「解鈴仍在繫鈴人」,應該由蘇起本人親自來回答是最恰當。但作者研究兩岸關係弄了超過30年,對於「九二共識」是否存在的爭論,也聽了近30年,覺得不對這件事在從旁再說個明白,真的覺得有點對不起自己的專業。
所以,下面有二點說明,主要是希望能把歷史真相較近事實的來補充,但是否能對史實作個完整的釐清,則不是作者有所把握,只希望讓讀者看完了本文之後 ,對「九二共識」能產生點基本認識慨念,也就覺得足夠。
第一,陳水扁說,九二年香港會談並不存在「九二共識」4個字,這個說法基本上是可以成立的。
因爲在九二年,海基海協兩會在香港會談之後,連「一箇中國」雙方的認知都有強烈不同,雙方在會議結宋之前都沒有任何結論,又怎麼可能在那時會有「共識」的結果出現?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北京和臺北當時對「一箇中國」的解釋一直有不同的看法。北京的立場是「各自以口頭上表達海峽兩岸均堅持一箇中國的原則」,臺北的看法則是「一箇中國、各自表述」,並希望強調「一箇中國就是中華民國」。
所以說起來,兩岸對「一箇中國」是同意的,但對「一箇中國是什麼」,還是有歧見。因此,1992年香港會談,雙方對「一箇中國」確沒有作出結論,當然就不可能有「共識」存在。
其實兩岸兩會達成「一箇中國原則」的共識,並不是雙方在香港會談時期建成,多項看法的契合應該是會談之後,在海基與海協兩會彼此的書函與文件往來中,纔是讓兩會在「口頭上表達一箇中國」共識卒能最後終於達成。
根據北京官方文書所述:香港商談結束後,1992年11月1日,海基會發表書面聲明表示,有關事務性商談中一箇中國原則的表述,「建議在彼此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各自以口頭方式說明立場」,在這裡作者要求特別注意的,是海基會說明要「各自以口頭方式說明立場」。
官方文書繼續補述:海協研究了海基會的第八案(也就是補述的第三案),認爲這個方案表明了海基會謀求統一、堅持一箇中國原則的態度,雖然提出對一箇中國涵義的「認知各有不同」,而海協歷來主張的「在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堅持一箇中國原則的態度,不討論一箇中國的政治涵義」,因此,海協會覺得可以考慮海基會以上述各自口頭表述的內容表達堅持一箇中國原則的態度。
▲ 蘇起(左)2000年創造「九二共識」新名詞,強調要創造「模糊」概念。(圖/記者洪正達攝)
但陳水扁引述蘇起說「九二共識」是「假議題」,這段論述可能需要當事人的自我陳述才能說得清楚。但在蘇起尚沒澄清之前,作者則根據蘇起在2002年10月爲《『一箇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史實》這本書寫序時,曾說:「因爲憂慮兩岸前景,希望能創造某個模糊概念,讓兩岸能在『一箇中國』問題上解套,本人曾在2000年4月脫離公職前夕,創造『九二共識』這一個新名詞,企圖避開『一箇中國』的四個字,並涵蓋兩岸各黨的主張」。
蘇起的這段敘述,應是在強調出「希望能創造某個模糊慨念」,雖在過去佈滿了「衆說紛雲」的解讀,但他並沒以「假議題」來定位這個創造的名詞。
▲ 前總統李登輝任內曾主持國統會,通過「一中涵義」決議。(圖/資料照)
第二,馬英九表示,李登輝任內爲「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奠定基礎,應該也有他這樣的認知基礎。
因爲「一中各表」的緣起,根據鄭安國主編的《一箇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史實》這本書中描述:海基會曾在1992年11月3日曾發佈新聞稿表示:
「海協會在本次香港商談中,對『一箇中國』原則一再堅持應當有所表述,本會經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可以接受。至於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我方(指海基會)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會本年8月1日對於『一箇中國』涵義所做決議,加以表達」。
而李登輝就在當時親自對「一箇中國涵義」在國統會上作了正式宣佈。因此馬說,李登輝任內爲「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奠定基礎,應該並不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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