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包庇關說法官林洲富辭法官評委 司法官更應自律自重

民間司改會召開「包庇還能當主席法官評鑑一場空林洲富法官應立即辭任評鑑委員記者會」。(圖/民間司改會)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智慧財產法院法官林洲富本月12日獲選第四屆法官評鑑委員召集委員,引發爭議,多名法官聯名投書媒體,批評林多年前涉嫌包庇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爲兒子關說案。爭議持續發燒,林洲富最後以「考量審判業務繁重,恐無法善盡委員職責」爲由,日前主動請辭法官評鑑召委獲准。

林洲富涉及的包庇案件,起因於2009年間,當時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因兒子蕭賢綸開車肇事逃逸遭提起公訴,蕭仰歸試圖關說一審基隆地院審判長鄭景文,但卻失敗,蕭賢綸一審遭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須支付國庫3萬元。

案經上訴二審,高院由審判長高明哲、受命法官高玉舜陪席法官林洲富組成合議庭。蕭仰歸隨即向高明哲關說,希望能判決無罪,以免兒子留下前科不能報考司法官,高明哲一口承諾;但受命法官高玉舜不同意,堅持判決有罪。在審判長與受命法官1比1的情況下,林洲富的決定至關重要。而林洲富最後決定包庇,因此在在高明哲自寫的無罪判決書籤名,2票對1票,高院改判蕭賢綸無罪確定。

事件爆發後,當年並無法官評鑑機制,由最高法院與高等法院自組自律委員會調查調查結果都認爲蕭仰歸、高明哲、林洲富等人均無違法,不予懲處。但司法院將蕭仰歸、高明哲均送監察院,監察院將兩人彈劾,兩人也自請退休,至於林洲富則全身而退。

本案爆發後,衆人均將箭頭指向主導關說的蕭仰歸與高明哲,但也有不少法官私下認爲,林洲富在調查過程中並未說出實情,隱匿許多事實。而林洲富也逐漸淡出司法審判核心,近年來轉任智慧財產法院。但這次法官評鑑委員會投票結果出爐後,林洲富涉嫌包庇的往事立刻發酵,引發各界質疑。有許多法官批評,林角逐評委時積極拜票,再加上年輕法官不知當年關說事件始末,才讓林獲最高票當選評委,「顯示法官羣體對於司法黑暗面欠缺歷史記憶。」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更質疑:「林洲富不僅沒勇氣舉發關說,還配合關說,這樣的法官適合當評鑑委員嗎?」

林洲富最後在22日主動提出辭任書,表明「考量審判業務繁重,恐無法善盡委員職責」,主動辭去召集委員。法官評鑑委員會准許後,將於下次會議重新推選召集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