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10點檔》南港山區驚見桶屍 酒店大亨慘死 蛇蠍女買兇殺情夫
南港桶屍案,死者遇害後被裝進垃圾桶棄屍南港山區。(資料照片)
在臺北市經營酒店的男子謝玉龍,遭人殺害後裝在大型垃圾桶內,棄屍南港山豬窟山區。辦案人員偵查過程一度接獲神秘匿名電話,企圖誤導警方偵辦方向。最後鑑識人員在裝屍塑膠袋上採集到一枚完整的指紋,才讓兇手俯首認罪,同時揪出這起命案的幕後藏鏡人。
行兇的賴姓嫌犯擁有柔道2段身手,坦承行兇,重回現場模擬。(資料照片)
52歲的謝玉龍在臺北市長安東路經營「皇家尊爵」及「臺北之星」系列酒店。1999年3月9日清晨下班後,謝玉龍未如往常返回廈門街住處;11日下午,民衆在南港南深路竹林內發現1個橘紅色垃圾桶,懷疑是爆裂物向警方報案,經查赫然發現桶內裝着謝玉龍的屍體。驗屍時找不到外傷,研判是內出血緩慢致死。
警方從謝玉龍身上的1張稅單確認死者身份,循線展開追查,發現命案第一現場就在死者謝玉龍平日上班的皇家尊爵酒店7樓辦公室內,6樓一間閒置包廂內還有兇手裝屍的痕跡,裝屍用的垃圾桶也正是該酒店所有,種種跡證都顯示兇手應是酒店內部人員。
警方偵辦期間,專案小組接獲一通匿名電話,提供線索指酒店前店長「方菱」與謝有財務糾紛、曾找人回來砸店及搶劫客戶資料的不實情報,試圖嫁禍給「方菱」,轉移警方追查目標。但在「方菱」測謊排除涉案,及裝屍黑色塑膠袋上採證出另嫌「臺北之星」酒店離職員工賴名昱(24歲)的指紋,案情直轉而下。
南港桶屍案的棄屍現場位於偏僻的山豬窟南深路上。(資料照片)
辦案人員趁着賴嫌帶着朋友回「臺北之星」喝酒,當場逮捕,在警方提示指紋等相關證物下,賴嫌坦承犯案,全盤托出案情,是死者經營酒店的合夥人柯麗卿幕後買兇殺人。他供稱,柯女先佯稱謝要開除他爲由,讓他對謝心生怨恨,再慫恿教唆他犯下命案。警方循線將柯女逮捕到案。
原「臺北之星」任控臺經理的賴嫌坦稱,從3月5日開始的往後數天,柯總就以謝董要開除他爲名,不斷對他洗腦,要他找殺手或動手殺害謝董,以便柯總掌控酒店大權並留任他,他在柯總以20萬元利誘及慫恿下答應,併購買行動電話預付卡做彼此聯絡之用,9日凌晨,柯總先回「皇家尊爵」酒店打探,至凌晨5時許,柯總就打電話到「臺北之星」給他,告知「皇家尊爵」酒店只剩謝董1人在辦公室,他隨即以送營業款爲由趕往,藉故質問謝董爲何開除他。
賴嫌說,2人在辦公室發生爭執後,他利用本身壯碩的身材和柔道2段的身手,將謝玉龍壓倒在地,用皮鞋朝謝董頭、胸要害猛踢,直到謝董死亡,他才通知隔壁宿舍的柯女前來辦公室,2人先聯手將屍體擡到6樓閒置包廂裝入塑膠袋和垃圾筒內,再回7樓辦公室清洗兇案現場湮滅證據,隨後將屍體搬上他的轎車行李箱,將車停在市民大道地下停車場,隔天再前往開車駛往南港棄屍。
柯女到案後一直否認犯案,辯稱案發當時人在睡覺。但在警方以賴嫌供詞對質盤問、並提示柯女案後寫給賴嫌如何規避警方調查的字條後,柯女才供稱知情,但說詞仍避重就輕,否認教唆僱請賴嫌行兇,而是替賴嫌打抱不平,以開玩笑的口吻說而已,沒想到賴嫌竟然當真殺人,她騎虎難下,只好幫忙清理現場和運屍;至於交給賴嫌的20萬元,柯女辯稱並非殺人代價,而是給賴嫌做爲傷害官司的和解金。
警方指出,柯女雖然不承認教唆犯案,但調查發現,死者謝玉龍生前財務狀況出現困境,準備將2家酒店頂讓給他人經營,引起曾是情侶關係且是合夥人的柯女不滿,不甘人財兩失下,才動了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