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10點檔》 醋夫疑妻外遇 敲昏焚燒慘成焦屍丟山區
劉進興不滿妻子範如馨提出離婚,懷疑對方外遇,竟狠心敲昏對方後焚屍棄荒野。(中時資料照)
嘉義縣竹崎鄉在2001年發生駭人聽聞焚屍命案,男子劉進興因懷疑妻子範如馨有新歡、談判不成,妻子罵他是小偷並提出離婚,他憤而拿鈍器砸昏妻子,誤以爲對方死亡後,遂載到荒野焚屍。原本警檢認不出焦屍身分,破案點是範在談判前曾向停車場管理員說寄放轎車3小時,但管理員發現3天后仍不見人,認爲不妙,報警後纔出現破案曙光。
竹崎警分局上午宣佈偵破無名女焦屍命案,兇嫌是死者範如馨的丈夫劉進興,劉進興今日由檢察官陳清茂指揮警方帶到作案現場,承認因爲懷疑範如馨另結新歡,要求離婚,雙方在番路鄉牛埔仔溪河牀談判不成,引起殺機。
檢察官陳清茂表示,命案發生在5月8日12時許,一名泰籍外勞在南二高工程的產業道路上發現一具無名女屍,質疑有他殺嫌疑,經過嘉義縣警察局專案小組一個月餘專案偵辦,案情幾度膠着;幸好透過媒體發佈死者特徵,有熱心人士適時提供線索,警方纔查出死者是範如馨,再根據其家屬說明,發現範如馨的丈夫劉進興形跡可疑,經過逮捕後以人證、物證查明,證實兇嫌是劉進興。
劉進興不滿妻子範如馨提出離婚,懷疑對方外遇,竟狠心敲昏對方後焚屍棄荒野。(中時資料照)
劉進興由警方帶往現場查證,他供稱是質疑範如馨另結新歡,他在5月7日晚上11時開車載範如馨前往番路鄉牛埔仔溪河牀談判,範要求離婚,並辱罵他是小偷,嚴重打擊其自尊心,因此他先以不明鈍器襲擊範,致對方顱底骨折而昏迷,他誤以爲範女已經死亡,遂將對方載到竹崎鄉一處聯外道路,將她放在一堆相思樹木材中,淋上汽油再點燃而焚屍,他事後在法庭坦承殺範,但辯稱是以右手勒住被害人脖子,使其窒息。
警方表示,在淳樸山區發生這起重大命案,兇手竟然是自家人,破案的關鍵是當初範如馨和劉進興相約談判時,把車子停放在朋友處,言明如果三小時後未見她回來,請向警方報案;警方發佈消息時,證人適時提供線索,透過DNA等科學辦案,確定死者的身分,才使法網恢恢。
「她說要寄放三小時,但三天了人還沒出現,我憑着十多年經營停車場的專業研判,認爲這個女孩可能出事了!」因爲嘉義市北港路停車場管理員蔡榮原的機警,嘉義縣竹崎路女焦屍命案才得以偵破。承辦的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清茂說,焦屍命案一度陷入膠着,警方用了各種方法還是查不出死者身分,幸好有蔡姓民衆檢舉,案情才得以突破,確定死者身分。
劉進興不滿妻子範如馨提出離婚,懷疑對方外遇,竟狠心敲昏對方後焚屍棄荒野。(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蔡榮原說,5月7日上午11點,有一名身材不高,穿白衣黑裙背黑皮包的女子,開了一輛白色轎車到停車場,說要寄放三小時,隨即離去,但車子停了三天,女子都沒有出現,他心想女子可能出事了,根據車號調查車主名字,發現車主是男的,更加深他的疑慮。
5月31日報紙刊出竹崎發現女焦屍,身高特徵與來寄車的女子頗爲相似,蔡榮原正在考慮要不要報案,不料纔剛在想,一不留神 ,頭部竟然撞上鐵櫃,頓時血流如注。他想起最近心裡老是怪怪的,前不久腳趾也莫名其妙受傷,諸事不順。於是,蔡榮原拿起電話向警方報案,提出停車女子久未歸來的疑慮。警方火速趕到北港路停車場採證,案子一下子如撥雲見日般的查出死者身分,也逮捕兇嫌。
警方調查,劉進興有多項前科,和其妻子結識五天就閃電結婚,雙方的感情不穩,纔是家庭風波的原因。檢察官在當年7月審酌被告殺害手段之兇殘,且事後又毀屍滅跡來看,可見被告殺人犯意之堅,只因離婚不成即萌殺意,且事後狡辯,毫無悔意,惡性不輕,實有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