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高租金挨轟 柯要中央訂標準

北市社會住宅租金引發議論臺北市長柯文哲(前中)7日表示,大家意見就請中央制定全國通用版社宅收費標準或計算基準。(臺北市政府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臺北市明倫社宅3房型月租金4萬元引發議論,又傳出木柵社宅也有超過4萬租金,市長柯文哲7日表示,與其講北市訂價問題,不如請中央制訂一個全國統一收費標準,他堅守財政紀律,絕不債留子孫議員簡舒培炮轟,柯市府建商還無良,把中央當遮羞布。新北市城鄉局則認爲收費很難由中央統一規範,應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個別訂定。

柯文哲昨出席市府資料治理委員會成立大會,被問及社宅高租金議題,他指出,除了地方政府蓋社宅,中央也有蓋,北市社宅不應該有兩個不同收費,與其講北市訂價問題,不如請中央制訂全國統一收費標準。

柯表示,身爲一個執政者,他相當務實,都發局的帳和社會局帳要分開,都發局蓋社宅,用住宅基金自負盈虧,但住進去要給多少租金補貼是社會局決定,兩本帳各自處理。

他說,住在社宅裡固然有租金要求,但按戶數、收入可申請分級租金補貼,如果成本4萬用2萬出租,差額是誰付?就是政府,如果做爲樣板工程,只有蓋幾百戶,可以弄很低價博得好名聲,量少補差額不至於發生問題,但蓋2萬戶甚至5萬戶,差額就變大問題。

柯文哲強調,他堅守財政紀律,絕不債留子孫,也不做樣板工程,大家有意見就請中央制定全國通用版的社宅收費標準或計算基準,到時候一起來檢視財政紀律、社會公益,若只有很少人可以抽到社宅,這叫政府在辦樂透,北市不是營利機關,社宅保證比市價85折更低,還是有抑制房價功能,但低多少還可討論。

新北市城鄉局長黃國峰坦言各縣市房價、物價都不同,每間社宅內裝設的配備、設施交通區位條件都不一樣,收費很難由中央統一規範,應該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個別訂定,社宅收費不該以財政爲考量,而須以公共服務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