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日 王美玉:讓泰源事件消失的聲音得以聽見、還原

監院出書說明泰源事件(張鎧乙攝)

監委王美今天指出,明天是世界人權日,泰源事件發生至今即將屆滿50年,由於檔案被有意隱藏,造成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各說各話,在世界人權日前夕,監察院將泰源事件調查報告編印成─「1970後山風雲_未竟的泰源革命」一書,希望讓消失聲音可以聽見、還原。

美玉表示,1970年2月8日發生的泰源事件,是一件宣揚臺灣獨立理念規劃未周的政治反抗事件。關押政治犯臺東泰源監獄6名受刑人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及鄭正成計劃奪取泰源監獄警衛連槍械、釋放監犯、進佔臺東、宣揚臺獨理念的反政府行動,當時刺殺警衛連班長起事失敗被捕後,除鄭正成外其餘5人均被判死刑,偵審過程從提起公訴到執行死刑只有2個多月。

當年因爲是戒嚴時期6名被告不是現役軍人仍受軍事審判,尤其初判宣判死刑到覆判覈准只有6天,也未收到被告聲請的覆判理由就確定死刑判決遭致爭議。其中江炳興、陳良遺書因被認爲有暗示臺獨與壯烈之意而被扣留,不寄還給家屬

王美玉進一步指出,在「1970後山風雲_未竟的泰源革命」這本書中的序文寫着,「我反抗,故我們存在」,泰源事件是一個被刻意抹滅的反抗事件,究竟這羣人是「革命者」、「叛亂犯」或「劫獄者」,反抗的理由爲何,因爲所有檔案均被有意隱藏,造成持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各說各話,除影響政治受難者精神自由與保障民衆知的權利外,因無從定位反抗者,自難以悼念

王美玉指出,當時蔣中正總統於泰源事件將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所提「泰源監獄叛亂劫械逃獄案處理經過報告」中,有關「將叛亂犯移綠島監禁感訓」的公文誤解爲6名被告的刑事處遇,而做出「應將此6名皆判刑槍決,而賴在、張金隆、李加生等3犯以警衛部隊士兵而竟預聞逆謀不報,其罪難宥,應照法重處勿誤」的批示,其實國防部早於該批示前做出已覈准6名被告的覆判判決,並將賴在判處無期徒刑,而張金隆、李加生不起訴處分在案,國防部所屬覆判並未照蔣中正總統批示而改變原判決,或再依據該批示改變先前主管機關已經決定的任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