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遊戲遭三部門監管 網信辦APP新規8月1日執行

隨着7月1日國家廣電總局針對移動遊戲版號新規正式開始執行,國內手遊產品開始步入前置審批的監管狀態,而根據該項新規的規定,7.1之後上線手機遊戲產品必須取得版號,新規執行之前已上線手機遊戲需要在10月1日前補辦版號,對於這項直接關聯手遊產品生與死的新規行業關注度頗高,行業討論頗多。

但記者注意到,除了行業所熟知的文化部、廣電總局對手機遊戲在今年落實直接監管手段之外,另一個國內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國家網信辦”已於6月28日也發佈了《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且將於8月1日正式實施。

根據該項規定的具體內容、所針對提供服務的對象、以及所針對的違規行爲的描述來看,作爲移動互聯網產品一員的手遊產品難以排除於網新辦規定。雖然從該項規定的具體內容來看,行業人士看似相識度很高,但在記者看來,隨着這項規定明確落實於移動互聯網領域,網信辦明確了其對移動互聯網產品的管轄權執法權

可以負責任的說,從2016年開始,三主管部門集中發力、手遊產品被宣告進入多部委密集監管新狀態,行業內手遊廠商、渠道近期將不得不面對各項監管政策落地的考驗。但隨之而來的是,三個部門都對手遊都明確了管理權可能會造成監管上的重疊。

APP新規哪些內容與手遊產品有關呢?簡單言之,主要涉及用戶實名制、企業須建立信息內部審覈機制、用戶日誌保存60天,對虛假廣告、惡意吸費、侵權行爲做出了相關規定,同時對開展應用商店的企業提出需提前備案的要求。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應用程序已成爲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主要載體,對提供民生服務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少數應用程序被不法分子利用傳播暴力恐怖、淫穢色情謠言違法違規信息,有的還存在竊取隱私、惡意扣費、誘騙欺詐等損害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爲,社會反映強烈。

《規定》明確,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信息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依法保障用戶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的知情權選擇權,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

《規定》要求,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應用程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應用程序製作、複製、發佈、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同時,《規定》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人民團體積極運用應用程序,推進政務公開,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強調,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自覺接受公衆監督,爲網民提供安全、優質、便捷、實用的信息服務。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就《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答記者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規定》出臺的背景。

答:目前,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已成爲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主要載體,對提供民生服務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據不完全統計,在國內應用商店上架的APP超過400萬款,且數量還在高速增長。與此同時,少數APP也被不法分子利用,傳播暴力恐怖、淫穢色情及謠言等違法違規信息,有的還存在竊取隱私、惡意扣費、誘騙欺詐等損害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爲,社會反映強烈。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深入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出臺《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就是本着爲民、便民惠民的宗旨,加強APP信息服務規範管理,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問:網民反映,一些應用程序傳播暴力恐怖、淫穢色情及虛假謠言等有害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亮劍”。請問《規定》對APP信息內容管理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規定》要求,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製作、複製、發佈、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爲此,《規定》提出,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信息安全管理責任,依法履行“六項義務”:

一是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對註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二是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審覈管理機制,對發佈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的,視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四是依法保障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五是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不得製作、發佈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用程序;六是記錄用戶日誌信息,並保存六十日。

問:據瞭解,有的APP隨意調用手機權限、侵犯用戶隱私、發佈虛假廣告,甚至存在惡意扣費、誘騙欺詐等行爲。用戶對此深惡痛絕,請問《規定》提出了哪些針對性措施?

答:《規定》針對用戶個人信息及合法權益保護明確要求,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用戶同意。依法保障用戶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不得開啓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啓用錄音等功能,不得開啓與服務無關的功能,不得捆綁安裝無關應用程序。

問:現在,用戶大多是通過應用商店下載應用程序,對這種“APP超市”,《規定》明確了哪些責任?

答: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應當對應用程序提供者履行“四項管理責任”:

一是對應用程序提供者進行真實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審覈,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二是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保護用戶信息,完整提供應用程序獲取和使用用戶信息的說明,並向用戶呈現;三是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發佈合法信息內容,建立健全安全審覈機制,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四是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發佈合法應用程序,尊重和保護應用程序提供者的知識產權。

問:目前,移動政務蓬勃發展,請問《規定》有何倡導性意見?

答:《規定》明確提出,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人民團體積極運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推進政務公開,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問:有網民表示,在發現不良信息或舉報不良應用程序時,經常遇到投訴無門或舉報無果的情況,《規定》對此有何要求?

答:《規定》要求,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及時處理公衆投訴舉報。

公衆對處理結果不滿意或投訴舉報不暢的,可向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投訴舉報(舉報網址:www.12377.cn,舉報電話:12377,舉報郵箱:jubao@12377.cn)。

本文來源:game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