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因素對高校畢業生擇業的影響調查
本調查以北京某高校2020屆畢業生爲主要對象,以在線問卷填寫的方式對該校學生進行隨機抽樣調查,共收集有效問卷115份。其中,男生20人,女生95人(符合該校學生性別比例);年齡以18歲至25歲爲主;本科生94人,研究生21人;理工科佔比39.13%(45人),文史類佔比33.04%(38人),其餘爲教育類、經管類等專業共32人。調查對象包括重慶市、河南省、北京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四川省等地學生,生源地分佈較爲廣泛。
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主要包含以下內容:個人基本信息、擇業意願和方向、對住房負擔的感知、住房因素對畢業生擇業的影響。
新一線城市成爲多數畢業生擇業首選
關於意向就業城市,超過46%的畢業生傾向於選擇新一線城市工作,28.7%的畢業生傾向於選擇在北上廣深一線城市工作,選擇二線、三線城市工作的畢業生分別佔17.39%和7.83%。相比於房價高、生活成本高的一線城市,新一線城市因爲房價適中、生活壓力相對較小,成爲多數畢業生的首選。
調查將性別、年齡、學歷、專業等控制變量與意向就業城市進行交叉分析,發現學歷高低對於意向就業城市有顯著影響,年齡、性別、專業等因素對意向就業城市無顯著影響。碩士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傾向於選擇一線城市(佔比66.7%),本科生更傾向於選擇新一線城市(佔比21.28%)。
住房因素對畢業生就業的影響不存在顯著的性別差異
關於意向就業單位,近半數畢業生傾向於選擇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23.48%的畢業生傾向於選擇國企,選擇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分別佔9.57%和3.48%。關於性別對於畢業生就業的影響,利用獨立樣本檢驗進行分析,發現在房價高低、是否擁有自持住房、房租高低、住房資格獲取難易程度、購房首付款比例、住房優惠政策等住房因素對畢業生就業的影響上,沒有顯著的性別差異,只是在畢業生是否優先選擇提供住房福利的單位時存在差異,結果顯示男性更傾向於選擇提供住房福利的單位工作。
住房因素對畢業生擇業的影響
調查所涉及的住房因素主要包括自持住房情況、住房購買、住房租賃、住房優惠政策4個方面,其中住房購買又包括房價高低、住房購買資格獲取難易程度、住房購買首付款比例等因素。畢業生擇業包括意向就業城市選擇和意向就業單位選擇。
住房因素對意向就業城市選擇產生影響。研究發現,調查對象中有85.22%的畢業生認爲其擇業選擇受到住房因素的影響,11.3%的畢業生表示不確定,而僅有3.48%(4名)的畢業生認爲其擇業不受住房因素影響。由於大多數畢業生認爲自己的擇業選擇受到住房因素的影響,本文進一步討論了自持住房情況、住房購買、住房租賃、住房優惠政策等住房因素如何影響畢業生擇業。
自持住房情況對意向就業城市選擇有影響,超過55%的畢業生認爲是否擁有自持住房會影響其就業地點的選擇,17%左右的畢業生不受自持住房情況的影響,約27%畢業生表示目前並不確定。住房購買對意向就業城市選擇有影響,超過60%以上的畢業生認爲房價是影響其選擇意向就業城市的重要因素,近30%的畢業生表示不確定房價是否影響其意向就業城市選擇,另外,不到10%的畢業生不認同其就業地點選擇受到房價影響。約50%畢業生認同或非常認同其會優先將購房資格獲取難度小的城市作爲意向工作城市,另有28.7%的畢業表示不確定,剩餘近21%的畢業生在意向就業城市選擇時將不會考慮城市購房資格獲取難易程度。約45%的畢業生將會優先將購房(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低的城市作爲其的意向工作城市,而40%的畢業生表示不一定,剩餘15%的畢業生將不考慮住房購買首付款比例對其意向工作地點選擇的影響。
住房租賃對意向就業城市選擇產生影響。本文通過調研畢業生對於就業後能夠接受的房租佔工資的最高比重,來了解畢業生的房租負擔接受度。其中48.7%的畢業生能夠接受的房租工資佔比爲11%-20%,該區間分佈人數最多;其次34.78%的畢業生接受21%-40%的房租工資佔比。超過64%的畢業生認爲其在選擇意向就業城市時會重點考慮房租因素,25%的畢業生表示不一定,而約10%的畢業生認爲其意向就業城市選擇不受房租高低影響。
住房優惠政策對於畢業生意向就業城市的影響較大,約80%的畢業生在選擇意向工作地點時會優先考慮住房優惠政策,16%左右的畢業生表示不一定,僅約3%的畢業生不會考慮住房優惠政策。
通過調查發現,在就業城市選擇上,住房優惠政策、租金高低、房價高低、自持住房情況、住房購買資格獲取難易程度、購房首付款比例高低對於畢業生意向就業城市選擇的影響力度呈遞減趨勢。
住房因素也會影響畢業生對於意向就業單位的選擇。調研顯示,超過85%的畢業生會優先選擇去提供住房福利的單位工作,約54%的畢業生表示自持住房情況會影響其意向就業單位性質的選擇,約59%的畢業生表示自己會因爲住房經濟壓力選擇薪酬較高但是具有挑戰性的行業或崗位工作。
兩點建議
近年來,隨着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不斷髮展,各地房價也快速上漲,其中房地產中介行業對高房價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部分一線城市房產中介機構過度集中存在寡頭市場,擁有信息優勢的房地產中介會利用各種手段壟斷房源和客源,提取佣金的行爲又存在較大的推高房價和租金的空間和可能,增加了購房成本。各級政府應從房地產市場供需角度出發,採取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引導人口有序合理流動等措施穩定房價,緩解租金壓力;建立跨部門的國家住房市場監管機構,依法統一監督、管理、調控全國房地產市場,防止部分房產中介機構壟斷格局的出現,加強對寡頭房產中介公司的監管。只有合理調控城市房地產市場,使行業迴歸到健康有序的競爭中來,才能保證城市發展的活力,爲城市發展注入不竭動力。
各高校在開展就業指導過程中,應引導學生客觀看待住房問題,輔助學生解決擇業過程中遇到的現實問題。例如,通過爲畢業生籌辦租房指導講座,防範租房風險,提高畢業生租房維權意識;及時向學生髮布和更新城市住房優惠政策;積極引導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和基層去建功立業,與黨和國家的發展同向同行,讓青春之花綻放在祖國最需要的地方。
2021年04月19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