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停課有防疫照顧假可以請? 請假天數、資格一次看
▲雙北高中職以下停課,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資料照/路透社)
國內本土疫情不斷升溫,其中確診數最多的臺北市、新北市也緊急宣佈高中職以下全面停課,對此,勞動部指出,如果家長有需要可以請家庭照顧假,且僱主必須給假不得扣全勤獎金,若僱主不給假或扣全勤獎金將開罰2-100萬元。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根據先前教育部就已經向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申請,如果遇到開學延後或停課,就可啓動防疫照顧假的相關措施,而根據防疫照顧假的規定,如符合以下兩項規定的家長就可請。
1、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
2、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
黃維琛表示,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只要符合兩項規定中的一項,就可由家中其中一人申請防疫照顧假。
至於此次防疫照顧假可以請多久?黃維琛說,按規定就是在停課期間內的工作日都可提出,舉例來說目前雙北宣佈自5月18日全面停課至5月28日,在這期間的工作日家長都可向僱主提出請防疫照顧假的需求,未來如果各地方政府延長停課時間,那防疫照顧假的請假期間也會跟着延長。
另外,黃維琛也強調,勞工配合防疫照顧需求而未出勤,僱主不得視爲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的處分;僱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