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要求石木欽案不得審結 審判長呼籲給「純淨審判空間」

司改會要求石木欽不得審結 審判長呼籲給「純淨審判空間」。(圖爲司改會提供)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富商翁茂鐘不當飲宴案,司改會發表聲明表示,本案仍有偵查中的犯罪事實,有停止審理程序之必要、不得審結,對此,職務法庭審判長吳景源29日開庭時表示,民團指導審判並非好現象,希望還給法官單純的審判空間。

司改會28日以「法庭之友」的身分遞狀,認爲本案不得以逾懲戒行使期間而爲免議判決,且應受懲戒之行爲包含尚在偵查中之犯罪事實,有停止審理程序之必要;卷證尚未調查完備,合議庭職權調取,並予雙方當事人充分表示意見

審判長吳景源開庭時表示,近來有民團向懲戒法院遞狀,表達對石案的看法,試圖指導審判,「絕非好現象」,他還舉1991年後的法官發起的改革運動爲例,希望大家記得當年,法官們曾爲了捍衛審判獨立而發起抗爭運動。

當年一羣臺中法官們,包括現任大法官太郎司法秘書長林輝煌、臺中地院法官張升星等人,發起的「箱子還你、獨立還我」運動,拒絕將裁判書送閱,引發後續的司法改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