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南/600億的紓困條例是救經濟的及時雨嗎
▲行政院通過編列600億預算的紓困條例,期望振興受到疫情影響的經濟 。(圖/路透社)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不少產業受到衝擊,以零售、商圈、夜市、傳統市場及會展等五大內需服務業首當其衝。其中,熱鬧的臺北市士林夜市、饒河夜市,臺中的逢甲夜市、高雄的六合夜市等知名觀光型夜市業績更是驟降三成至六成,防疫當前該如何提振攤商景氣?
此次疫情除了影響民衆健康外,也重創餐飲、運輸及旅遊等產業。因此,日前行政院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下稱紓困條例),編列上限600億元的特別預算,追溯自1月15日起到2021年6月30日爲施行期間,協助觀光運輸、零售餐飲、農業等遭疫情重創的產業度過難關,並預計發放價值20億元的「振興抵用券」,以活絡庶民經濟。
紓困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受新冠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醫療(事)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紓困、補貼、振興措施及對其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其認定、紓困、補貼、補償、振興措施之項目、基準、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報行政院覈定(第3項)。
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已早一步推動減租等措施救攤商,臺北市政府制定相關防疫條例,以「延稅、減租、優息、振興」爲原則:對承租市有房地的攤商及小型店鋪得減收租金20%的優惠措施,使九千戶以上的攤商、攤販受益。此外,向市府租用的地下街店鋪及小型店鋪及攤商等也可同樣受惠。而OT、ROT案件,其營運期經審覈通過後也可延長3個月。新北市政府則提出六大原則紓困計劃—「救急、加速、放寬、減少、補助、平臺」:對新北市38處公有市場編列150萬元預算補助攤商租金,後續視情況逐月調整。
臺中市政府也提出市場攤商租金打八折,適用對象包括42處公有零售市場的4,600位攤商、8處道路型攤販集中區的1,100位攤商及公有民營之37處市場。另外,BOT、OT、ROT租金權利金延緩半年繳納;消費折扣券振興商圈經濟等紓困措施。
至於高雄市政府把事關民生的公有攤販租金,即所屬的41個公有市場,總共使用中的4,500個攤位,全部減租50%,爲期3個月(相較於雙北及臺中市的減租20%,高雄市是2.5倍)。而對於OT和ROT案件,減收租金20%或延長營運期3個月,包括蓮潭會館、高雄國際會議中心等營運案將受惠。還有娛樂稅、房屋稅和地價稅,也可申請減徵或以較低稅率課徵。
筆者以爲,紓困條例雖已開始施行,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建議負責紓困振興餐飲、零售、商圈、夜市、傳統市場等的主管部會,對於配套的相關子法儘快完成發佈程序,以「快速投入、精準評估、充足提撥、長遠規畫」的目標落實執行,纔不會像17年前的SARS疫情一樣,即便當年編列500億特別預算,但執行率卻偏低,失了政策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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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南,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營建系及通識教育中心教授,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博士,中正大學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