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絢慧/臺灣人「乖」從小教起─別忘了你有拒絕與表達的權利
▲西方人讓孩子明瞭,自己可以表達自我的需求,同時尊重他人。(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教會有一個約5歲的小女孩,父親是美國人,母親是臺灣人,她所受的教育是西方式的。有清楚的界限,可以表達自我的需求,同時尊重他人。
有一天,她在教會遇見我的二表哥,二表哥在教會和孩子們的關係很好,他很懂陪孩子玩,所以這個小女孩一見到我二表哥,非常開心的跑到他面前,問他說:「我們來玩,好不好?」
我的二表哥因爲擔任執事的工作,必須要開教會的長執會而無法抽身,所以二表哥回答:「我很想陪妳玩,但不行耶!因爲我要去開會,等開完會看可不可以陪妳玩,好不好?」
小女孩聽後,又問了一次:「我們一起玩,好不好?」
二表哥再度表示遺憾與抱歉,但希望開完會如果他們還遇見,就可以陪她玩。
那小女孩聽後,說:「真的不行嗎?」二表哥心裡不捨拒絕,但因爲職責,再度說:「對啊!現在不行。」
小女孩聽見後,就揮手說:「好吧!那bye bye 。」
二表哥沒有看見任何生悶氣,或表現出怪罪的表情,以及失望的表情。當然,更沒有像許多臺灣的小孩一樣開始哭鬧,或是抓着不放。說穿了,沒有任何以情緒來威脅或操控的行爲。
二表哥很感慨的說,到底人家是怎麼教的,可以把孩子教得如此「懂事」。我聽後,覺得這孩子不是「懂事」,而是在他們的家庭文化中,他們可以將表達與拒絕都視爲一種權利,我有權表達需求,但他人也有權拒絕給予或滿足。
在臺灣家庭,許多人從小到大的家庭經驗中,既沒有權利表達自己需求,也沒有權利拒絕滿足他人。我們的家庭界線常是混淆的弄不清每一個人都是一個獨立與完整的個體,總是相互剝奪與相互干涉。我們家庭的氛圍與權威,常塑造父母有絕對權力決定孩子的生活與作息,當孩子要表達需求時,他必須得到父母的給予與同意,如果父母一個「不」,常常換得的是沒有異議的必須服從,不然,你就是不懂事或者不是一個乖孩子。
孩子被制約須服從 被拒絕解讀爲傷害
孩子一旦被制約了必須服從,他就會慢慢變得不可爲自己的需求表達,若是讓父母爲難了,他會有罪惡感,覺得自己真是一個壞孩子,不乖的孩子,差勁的孩子。但他那一些不被滿足的需求呢?消失了嗎?還是去了哪裡呢?
這些未滿足的需求,會開始形成怨念,在心裡盤旋:「爲什麼我無法得到滿足?你們纔不是不能給,是不願意給,因爲你們不愛我。如果你們愛我,就會滿足我。」
於是,這孩子慢慢的把被拒絕的經驗,詮釋與解讀爲傷害:「因爲我不重要,所以我無法得到我想要的。因爲你們不愛我,所以你們纔會傷害我。」
慢慢的,拒絕成爲一種「傷害」。這樣的演變,是因爲父母先將孩子的需求表達視爲一種「麻煩」與「問題」,先羞辱了孩子表達自己的需求,當孩子表達需求就是「魯莽」、「吵」、「不乖」、「不體貼」。孩子在需求無法獲得滿足的情況下,再被攻擊與羞辱後,便會在內心慢慢的藏恨,恨父母的拒絕與攻擊。
壓抑之下害怕拒絕 變成無法忍受被拒
這樣的孩子,在成長過程,若是壓抑得了這種恨意或憤怒,他會成爲一個害怕拒絕別人的人,因爲他的認知中,拒絕是一種傷害他人的行爲,他受過這種傷,他會害怕傷害別人,讓別人也受這種傷。不僅如此,他會非常困難表達自己的需求,因爲表達自己的需求是一種造成別人困擾,甚至可能會因此讓自己受到羞辱與傷害,這是一種危險,絕對不可以做。
若是壓抑不了這種恨意或憤怒,這樣的孩子會開始「討」,用各種情緒的張力與強度「討」自己覺得被虧欠的。無法忍受任何他人的拒絕,若他人拒絕了,他便會跟你拼了:「你算什麼?竟敢拒絕我?」這樣的孩子無法忍受一絲一毫他人的拒絕,他人的拒絕意謂着傷害他的自尊,與藐視他的存在。他的傷痛會一觸即發,成爲猛力的敵意與對抗。
你一定不陌生,這樣的孩子長大成人後,就在你我的身邊,甚至曾是你或我。
表達並非代表自私 不爲討好他人而活
我們的文化,將人有「表達」與「拒絕」的權利都視爲一種「自私」,因此剝奪人表達的權利,也剝奪人拒絕的權利。我們變得要討好別人而活,要以討別人開心或喜歡,來確保我們是主流價值中的好孩子、好人。
但久而久之,我們無法在關係中健康。若在關係中表達需求,這是自私,是一種羞恥的表現,於是要迂迴,要回避,要假裝沒有需求。若在關係中要拒絕滿足他人,我們也無法安心,因爲恐懼自己自私,恐懼自己不夠好,恐懼自己會不會傷他人的心的想法,盤旋不退,好掙扎、好睏擾。
還自己與他人尊重 不再鬥關係爭對錯
如果,我們可以不再被過去早年的受傷經驗制約,可以重新標定「表達」與「拒絕」都是關係中的權利,我們就可以還給自己與別人尊重,不總是在關係中鬥得兩敗俱傷,也不需要再爭個你對我錯。
許多人在關係中正處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中,不允許另一個人的拒絕,也不允許自己表達;或是不允許自己拒絕,也跳腳於另一個人的表達。
回到真實,在這世上,沒有一個人能夠完完全全地滿足另一個人,也沒有一個人,可以完完全全地沒有自己的需求。如果我們可以試着理解,身爲凡人,別人有限,我也有限,我不誇大他人是超完美,也不誇大自己的超完美,我們才能以合理的眼光看待自己也對待他人。
這樣的真實,必須回到成人的能力與世界中,還原事實,不再以幼年無助無力的角度與眼光投射他人的巨大,也不再不斷的將自己停在一直等待他人來無限滿足的小嬰孩位置。
其實,我們都是人,就是一個平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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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絢慧,璞成心理學堂創辦人暨總監,璞成心遇空間心理諮商所所長,心理叢書作家。本文轉載自《其實我們都受傷了》一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